河北曲周法院的法官上门为农民工送工资。
“三夏”时节,正是农民工集中返乡参加农业生产的时候,也是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多发时期。为了不让农民工流汗之后再流泪,河北省曲周县人民法院充分发挥司法职能,多措并举助力农民工讨薪维权,用拳拳爱民心、殷殷民生情为他们铺就一条畅通无阻的返乡路。
绿色通道——
诉讼维权无“门槛”
“要钱?没有!想告我?你们懂啥叫法律吗?人家法院‘门槛’高着哩!”
这是农民工王和平和他的三个工友向老板讨要工资时得到的答复。
王和平和他的三个工友都是老实巴交的农民,为了贴补家用才加入到进城务工者的行列。自2012年2月起,四人便开始在县城的一家五金件加工厂打工。起初,老板说厂里资金紧张,每个月只能发300元生活费,其余的等资金富裕了一块儿结算。可是,春去秋来,寒来暑往,一年多过去了,欠下的工资还是没有兑现。
老板的态度让王和平他们很气愤,但是老板的话也真把他们给唬住了,法院会为大字不识几个的庄稼汉做主吗?犹豫再三,他们怯生生地走进了曲周法院立案大厅。
在立案法官面前,王和平几人七嘴八舌地把事情的来龙去脉说了一遍。
根据王和平四人陈述的情况,立案庭负责人李俊福决定根据该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涉及农民工工资案件审理力度的具体规定》,启动农民工“讨薪”案件“绿色通道”。
没有起诉书?不要紧,我们可以提供代写起诉书的服务。
证据材料不充分?没关系,可以先予立案,之后由审判庭调查取证。
诉讼费不够?别担心,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农民工,可以免缴诉讼费。
“好了,我们已经依法受理了你们的立案申请。今天下午案件就会移交到审判业务庭,三天内他们会主动与你们联系,请你们耐心等一下。”立案法官说话很随和。
“就这么简单?”王和平看看时间,打从他们进门到完成立案只用了半个钟头。
主动服务——
“空手”也能赢官司
从很大程度上讲,打官司就是在打证据。农民工通过诉讼途径追讨工资很大的一个障碍就是法律意识不强,举证能力不足。以王和平几人为例,他们既没有与老板签订书面劳务合同,又没有让老板出具拖欠工资的欠条。如果简单适用“谁主张,谁举证”的举证原则,他们诉讼维权之路会很艰难。
“农民工辛苦打工不容易。立案时我们允许他们没有证据材料‘空手’来,但结案时绝不能够再让他们拿不到工资‘空手’走!”曲周法院院长李延国斩钉截铁地表示。
曲周法院根据辖区农民工“讨薪”案件的特点,提出了“一走、二看、三询问”的办案原则,即要求法官在办理此类案件时要实地走访用工地,调取查阅用工主体的雇员名单和发薪记录,询问用工主体负责人、人事管理人员以及原告工友,全面了解用工情况、薪资标准等案件事实,弥补农民工举证能力方面的不足。
在王和平等人与五金件加工厂的劳资纠纷中,工厂老板起初百般抵赖,但在法院依法调取的证据面前也不得不低下了头,如数支付了拖欠的工资。
今年以来,曲周法院共受理农民工“讨薪”案件23件,已结案22件,共为农民工讨回被拖欠工资18万余元。
防患未然抢先机
审理案件是人民法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重要方式,但远非全部。
曲周法院在不断加强审判、执行力度,充当好“扑救”劳资纠纷“明火”的“消防员”的同时,也在致力于服务关口前移,防患于未然。
6月5日,曲周法院在该县工业区内组织了一场法制讲座,邀请了园区内部分中小企业老板和农民工代表参加。与以往不同的是,讲座前增设了企业老板和农民工的互动交流环节,供他们彼此表难处,互相倒“苦水”。
为什么要在普法宣传之前增加互动交流环节?曲周法院副院长路学军介绍说:“宣讲法律知识之前让双方都倒倒‘苦水’,可以让老板理解农民工生活的艰辛,农民工了解企业发展的艰难,增进彼此理解,为双方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奠定思想基础。”
曲周法院一直将提高企业守法自觉性和农民工维权意识作为从源头上减少劳资纠纷的切入点,不断探索普法宣传新途径、新方法,确保普法宣传活动取得实效。
今年以来,曲周法院先后组织干警深入企业、建筑工地等地开展法律咨询、法制讲座等活动30余次,发放《农民工维权手册》200余本,为农民工解答法律咨询700余人次。
同时,在大型劳务市场、建筑工地等农民工密集场所设立联系点,除为农民工解答法律咨询外,还开展劳资纠纷隐患排查和即时调解工作。仅今年上半年,就将24起劳资纠纷隐患化解在起诉之前、诉讼之外。
“法院把功夫都下在前面了,现在老板给俺们发工资及时多了,今后再也不用低声下气地去要工资了!”一位农民工拿着刚领到的工资欣喜地说。(高晓康 文/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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