暑期临近,为进一步增强学生的法制意识,6月28日上午,内蒙古自治区乌海市乌达区人民法院对一起贩卖毒品案件进行了公开审理,并邀请30多名小学生旁听庭审,庭审现场就设在乌达区团结路社区内。
在宣读完法庭纪律后,随着法槌的响起,法警将被告人孙某带到了法庭。孙某个子不高,体型较瘦,显得很疲倦,一直低着头。孙某在法庭上陈述,他曾经有一个很好的工作,但因为交友不慎,染上了毒瘾。在频繁的吸毒过程中,工资被挥霍一空,为满足不断增强的毒瘾,通过手机微信,孙某认识了韩某。经韩某介绍,孙某做起了毒品买卖的生意,过上了以贩养吸的生活。2012年8月至10月期间,孙某多次给乌达地区的吸毒人员高某贩卖毒品甲基苯丙胺(冰毒)共计3.7772克。2012年10月31日23点,孙某被公安机关在乌海市海勃湾区一网吧门口抓获,当场从其身上缴获毒品甲基苯丙胺3小包,共计0.8677克。同年11月1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12月6日经检察院批准逮捕。
“法官,买卖毒品多少就算犯罪呢?”庭审刚一结束,法官们就被现场学生和群众围了起来问着一些与庭审相关的问题,现场气氛活跃,法官徐宇鹰看到将法庭搬到社区确实调动起了大家学法的积极性,便与其他合议庭人员分头为现场群众讲解起了法律法规。为了满足学生们了解法院工作的好奇心,在法官的主持下,学生们分别坐到了审判长、审判员、人民陪审员、公诉人和辩护人的席位,现场感受法庭的庄严。
乌达法院刑事审判法官任志刚介绍说:“将庭审搬到社区,就是为了通过身边的典型案例,教育学生、群众学法守法。通过让学生们扮演法官角色,身临其境感受法律的庄严,进一步增强法律意识。临近暑期,学生们要学会保护自己,慎重交友,提高安全防范意识。”团结路小学六年级的学生丁佳龙感触颇深:“我第一次近距离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通过这次庭审,我懂得了作为一名青少年,一定要学习法律,遵守法律,学会自我保护,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实习记者 李雪 通讯员 石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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