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配合集中收缴危爆物品、管制刀具、涉恐涉暴宣传品行动顺利进行,广泛调动群众参与到专项行动中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7月2日出台了 《关于群众主动上交管制刀具、危爆物品、涉恐涉暴宣传品及举报相关线索奖励办法》。
办法规定,对群众主动上交爆炸物品的,每枚雷管,每公斤炸药、黑火药、烟火剂均奖励10元,震源弹、手榴弹、地雷每枚奖励100元。主动上交非生产生活用途大刀等管制刀具和涉恐涉暴宣传品的,参照市场价予以奖励。
根据群众举报线索,破获私藏、私存爆炸物品、枪支案件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至2000元奖励。根据群众举报线索,查破涉爆涉枪重大案件或取缔非法制贩爆炸物品、枪支弹药、剧毒化学品窝点的,视情给予举报有功人员2000至10000元奖励。查破重大涉恐涉暴案件的,视情给予5万至10万元奖励。
据了解,《关于检举揭发暴力恐怖犯罪活动的通告》《关于收缴管制刀具、危爆物品、涉恐涉暴宣传品的通告》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安厅公告》(通缉令)发布后,社会反应强烈,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积极参与。新疆公安机关已经接到了一些涉恐涉暴违法犯罪线索的举报,收到了群众主动上交的近千把管制刀具,已有违法犯罪人员投案自首。(记者兰泽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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