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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亲假遇冷落实才能“常回家看看”

2013-07-06 14:14:0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美堂漫画

7月1日,新修订的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正式施行,根据规定,子女若不能经常看望或问候父母将属违法。记者注意到,“常回家看看”写入法律的同时,我国也规定了单位应保障赡养人探亲休假的权利。“探亲假”出台32年缘何“遇冷”?是谁动了你的探亲休假权(7月5日《燕赵都市报》)?

当“常回家看看”正式入法,探亲假也再次被提到台面上来探讨。现实还是那样的尴尬——很多人仍不知道探亲假为何物,因为在很多企业,压根儿就没有探亲假;知道探亲假的人也不敢申请,因为绩效考核的压力、生活成本的压力,压弯了他们的脊梁,也吞噬着他们的权利。现实逼仄之下,探亲假便成为纸上权利,便成为画饼一个,名存实亡也就是自然而然的事情了。

没有了探亲假,老人就成了空巢老人,精神发展也便出现了“断层”。常回家看看,不只是为了父母子女增进感情,更是一种“精神赡养”。对父母的关爱,不只是一种物质的给予,也是一种精神的慰藉。“生活的烦恼跟妈妈说说,工作的事情向爸爸谈谈”,如歌词所唱的这般,“常回家看看”不是要求子女做多大的事情,而是让子女尽“精神赡养”的义务罢了。

我们是一个重视孝道文化的国度,怎么强调承欢膝下、传统孝道都不过分。但现实是,“四世同堂”、“父母在不远游”等家庭伦理的美好愿景,在城镇化的滚滚浪潮里,却只能在我们“深深的脑海里”。探亲假年年岁岁在谈论,但就是岁岁年年也无法“照进现实”。当假期无法保证,当请假有风险,光谈论孝道、光法律规定“常回家看看”都没有坐实探亲假有用。

曾有一则公益广告感人肺腑——一名父亲得了阿尔茨海默症,吃完饭后,将桌子上剩下的饺子装进口袋,说道:“我儿子最爱吃这个,这是留给我儿子的。”的确,当父母年纪渐大,当他们的记忆力渐退,但总有一些东西他们永远不会忘却,那就是从未忘记爱自己的孩子。这则公益广告带给我们的另一重启示便是,无论你身在何方,无论你去向何处,都不应忘记爱,尤其是对父母的爱。

承欢膝下是我们共有的福利,那么福利的推进与实现,便离不开制度的保障、也离不开政策的护航。当探亲假如镜中花水中月,可望而不可及,“常回家看看”即便入法了,又能发挥多大的正能量呢?四世同堂、承欢膝下的愿景,本就不是太高的要求,唯愿探亲假尽早落实到位,让“常回家看看”不再只是一首歌。

云南 龙敏飞 媒体人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