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中院金融清积成效显著
10个月执结5722万元
自去年8月以来,湖南省岳阳市中级人民法院共清理出金融债权案件134件,执行标的额47860.575万元,已执行完毕5722万元。
为全面部署开展金融案件执行工作,岳阳中院与金融、工商、国土等部门多次召开联席会议,摸清案件底数,疏理排队,并出台了联合通知。通知明确,凡超过一定期限拒不履行法定义务的被执行人,各银行不得为其发放贷款,限制办理相关金融业务;工商部门不得为其注册新公司,办理法定代表人及股东、股权过户登记等。
该院还充分发挥与纪委、工商、税务等部门建立的执行联动威慑机制,对逃债的单位和个人,限制其高消费,限制其融资、投资置业等,同时向社会广泛征集财产线索,实行有赏举报,形成经济威慑。如岳阳市原商业银行申请执行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借款合同纠纷案,几年未执。该院启动联动威慑机制后,市房产局取消其评选房地产诚信企业的资格和停止为其办理售房手续,国土局停止其参加土地招标、挂牌、拍卖活动,银行对其不发放贷款。在这种高压态势下,被执行人主动与申请人达成执行和解,为银行挽回损失3680万元。
(许 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