童国梁
公正虽然迟到,但绝不能缺席。实事求是是我党的优良思想路线和工作作风,面对错案要有勇气排除万难,充分保障宪法赋予公民的神圣权利,汇聚社会公平正义的正能量,推进法治中国迈向新里程。
近期,一些省市法院频频复查平反冤假错案,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和热议。要“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必须扎扎实实办好每一个案件,经得起实践和时间的检验。虽然错案比例极小,亦有客观和主观原因,但发现有错必须彻底纠正。
整体由众多个体组成,唯有保证个案公正,才能确保整体司法公正。个案审理公正与否,从来没有像今天这样受到社会广泛关注,尤其在当今全媒体时代,人人握有话筒,广泛关注公众事件,既是权利时代的觉醒,对社会公平正义的渴望和期待,也是对司法工作舆论监督,反映出社会的进步,跨入了法治中国的新里程。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已经从温饱到小康,但引发的贫富差距、地区差异等各种社会矛盾越来越突出,人们追求公平正义的愿望也越来越强烈。
司法公正体现了执政者所持公正的价值取向,是衡量一个国家公正的水准,也是社会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在此基础上,整个社会公正才得以确立,从而真正落实党的十八大报告中首次提出的“权利公平、机会公平、规则公平”的社会公平保障体系,使宪法赋予人的权利从纸上变为现实。
建设法治国家是民族复兴的保障,而法治社会的基本要求是规范公权、保护私权,以及对权利的救济。一言以蔽之,就是以权利制约权力,抑制公权恣意扩张,保护每一位公民合法权利。司法权是重要的公权,侦查权、检察权、审判权的行使,关联着每位公民的生命、人身自由和财产安全,理应理性、规范、慎重、谦抑,平等保护公民,体现人民性的根本属性,守护公平正义的底线,容不得丝毫差错、马虎,底线突破后果不堪设想。
法治中国建设任重道远,并非一蹴而就。司法观念、理念、制度是一定历史时期的产物,与特定的历史环境相生相伴,并影响着人们的思想和行为。优秀的司法文化固然能够绵延传承,成为社会正能量,但负面文化同样也会深刻影响着人们,而且根深蒂固,如权力本位、官贵民贱的社会观念,刑讯逼供的恶习等等,是必须坚决、彻底摒弃的糟粕。对法律文化的态度应该是去伪存真,去粗取精,吸收精华,排斥糟粕。同时也要树立起正确的司法理念,“要像防范洪水猛兽一样来防范冤假错案,宁可错放,也不可错判。”这是司法理念上历史性的重大突破,使无辜公民不被错判的人权保障观念升华到了新的境界。同时,在坚定不移坚持社会主义根本政治制度的前提下,不失时机地对具体的审判制度、司法体制、工作机制进行改革、改进,保障独立办案,不受干扰,体现公正司法、司法为民。
迈向法治中国的新进程,是一首交响曲。光靠法院一家往往孤掌难鸣,单丝难线,需要公检法的分工合作、相互配合、相互制约,特别需要强化制约功能,还应重视律师的作用,更要有全社会共同参与,对法律的信仰,法治的敬畏,正确享受和承担公民社会应尽的权利和义务,理性平和传递公平正义的社会正能量,促进社会的全面进步,实现美好的法治社会的中国梦。
(作者单位: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