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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黄南州着力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和人民调解工作长效机制

2013-07-05 15:53:5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青海长安网 

近年来,青海省黄南州结合维稳工作实际,大胆探索,积极实践,创造性地制定了一系列工作机制,有力地推进了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和人民调解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建设。

一是建立了矛盾纠纷预警机制。通过不断完善矛盾纠纷信息报送体系,加强了对社会热点难点问题、不稳定因素的排查分析和预测,提高了对热点、敏感问题的预知、判断和预防能力,为各级党委、政府及时掌握社情民意、科学决策、有效预防处置矛盾纠纷提供了依据,及时防止了一些有可能由个体矛盾演化成群体冲突、由一般利益诉求演变成政治“维权”活动的矛盾纠纷,从而掌握了工作的主动权。

二是建立了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地按照“抓早、抓小、抓苗头”的要求,建立了矛盾纠纷定期排查工作制度,每年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矛盾纠纷集中排查活动,还利用春节、国庆节和当地 “六月会”、 “那达慕”、 “草原盛会”等传统民族节庆活动,组织开展区域性、季节性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活动, 及时了解掌握苗头性矛盾纠纷,做到了“早发现、早调处、早解决”,把大量矛盾纠纷消灭在了基层、消灭在了萌芽状态。

三是建立了调解协作机制。全州已建立人民调解组织394个,其中乡镇调委会32个、社区调委会11个、村调委会252个、寺院调委会54个、企业及行业调解委员会45个,有调解人员2240人。全州自上而下层层明确责任,自下而上层层对上负责,形成了稳固金字塔状的大调解工作领导和组织体系,基本做到了“哪里有人群,哪里就有调解组织;哪里有矛盾,哪里就有调解工作”。对村(社区、寺院)调委会解决不了的矛盾纠纷,转交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乡镇矛盾纠纷调处中心调解不了的疑难矛盾纠纷,转交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由县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组织各方面专家进行调解;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涉法案件,人民调解委员会及时组织公证、律师等法律工作者参与调处化解工作;对涉及多个部门的矛盾纠纷,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调解;对久拖未决的疑难案件,探索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互协作联动,有效增强了各类调解资源的整体合力,提高了矛盾纠纷化解成功率。

四是建立了重大矛盾纠纷包案化解责任制。各有关部门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及时进行归类、排队、分流,明确责任人,限期解决;对个别久拖未决的疑难案件,实行挂牌督办,增强了各级领导和人民调解组织的工作紧迫感和责任感。据统计,2008年以来,全州累计排查各类矛盾纠纷7738件,通过各类人民调解组织化解调处7515件,化解率达到97%。通过落实包案责任制,有效化解了矛盾纠纷,避免和制止了发生群体性事件,“民转刑”案件发生率和个别领域的信访案件数量有了明显下降,调解工作得到了群众的认可,一些调解室还收到了当事人赠送的锦旗。( 文\李本扎西 作者单位\黄南州司法局)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