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奖举报年除隐患五千余处
太原实施奖励办法一年安全事故同比降两成
安全隐患如何及时发现?2012年5月,山西太原制定出台《太原市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广泛发动群众举报。一年时间,效果逐渐显现:截至目前,全市累计受理举报12396件,经核查属于安全隐患5577件,办结5180件,办结率92.9%,核定奖励举报事项1046件,兑现奖励金额96.31万元,一批涉及公共安全、生产安全、环境安全、生活安全方面的隐患被消除,全市安全事故同比下降20%,损失同比减少50%。
《太原市重大安全隐患举报奖励办法》规定,人民群众对本市行政区域内发现的生产安全、食品药品安全、环境安全和社会安全等安全隐患可以采用电话、书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市、县(市、区)安监、煤炭等行政主管部门举报。举报内容经查证属实,避免了一般事故的,奖励300元至1000元;避免了较大事故的,奖励2000元至10000元;避免了重大事故的,奖励20000元至50000元;避免了特别重大事故的,奖励60000元至100000元。
为让群众及时知晓、积极参与,太原市在当地“两报两台三网”等新闻媒体及城市公交车、出租车车载广告屏、市区主要干道广告电子显示屏,高密度发布活动公告,并通过与山西移动太原分公司合作,向全市100多万移动用户发送短信,广泛告知安全隐患举报电话。
“我们开通了15部举报电话,整合安监、公安、工商、环保、食药等部门举报平台和资源,畅通举报渠道。在市、县抽调干部成立有奖举报办公室,构建登记、转办、回复制度,市领导组办公室每周听取汇报,每月对各单位进行排名通报,县委书记、县长、区委书记每半个月听取一次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工作汇报,解决疑难问题,乡镇、各企业建立发现、消除隐患责任体系,基本上建立了纵向到底、横向到边的责任机制。”太原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柳遂记告诉记者。
柳遂记表示,今年以来,太原市对重大安全隐患有奖举报工作进一步细化,对市民可举报的内容作了详细规定:从非法生产、贮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品到饭店、火锅店使用加热燃气,从非法采矿到企业废气、废水、粉尘等未达标排放,从水源污染到滥用食品添加剂等。下一步,太原将最大限度发挥群众力量帮助监管部门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扩大监管视野,延伸监管触角,弥补监管缺陷。(记者马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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