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今天(7月4日)在吉林长春举行,最高法院院长周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在法院审理案件当中,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各级法院都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律师的权利,这实际上就是尊重和保护诉讼当事人的诉权。
有记者提问:最近,周院长在很多公开场合,包括这次座谈会上都提到尊重和保障律师权利的问题。您觉得目前在这个问题上,全国的各级法院还有哪些工作需要改进?对于您来说,在这方面有哪些新的设想和新的思路?
周强:在追求公正司法、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方面,人民法院同律师,应该说有共同的目标和追求。宪法的原则和诉讼法制度的设计,公检法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律师的代理或者辩护,目的就是要促进公正司法,维护和实现公平正义。因此,在法院审理案件当中,无论是民事案件还是刑事案件,各级法院都要充分尊重和保护律师的权利,这实际上就是尊重和保护诉讼当事人的诉权。法院在案件的审理过程中,充分听取律师的意见,对于严格适用法律,对于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会起到很好的促进作用。在庭审过程中,为了维护良好的庭审秩序,要求诉讼参与人共同维护庭审秩序,通过严格遵守诉讼程序,共同实现公正司法,维护公平正义的目标。
同样,在追求公平正义的目标方面,人民法院同新闻媒体有共同的追求,都寻找事实真相、维护公平正义。因此,我们也强调,人民法院在工作当中,要遵守司法规律,就是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判案一定要以证据为依据。同时尊重新闻宣传规律,满足实现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要善待媒体,善用媒体,要为舆论监督提供司法保障,通过舆论监督来促使法院更好地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从而实现公正司法。这样,人民法院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与舆论监督形成良性互动关系。借此机会,我们希望同新闻界的朋友们共同努力,推进公正司法,维护实现公平正义。我们希望全社会共同努力,为人民法院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创造良好的环境。(杨成、张雨、王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