马新岚:创新便民利民惠民举措 不断取得司法为民新成效
全国高级法院院长座谈会于今日(7月4日)上午在长春召开。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在接受采访记者时表示:要创新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不断取得司法为民新成效。
福建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马新岚表示,近年来,福建法院牢固树立司法为民宗旨意识,坚持在审判工作中遵循群众路线,通过加强涉民生案件审判,创新综合性诉讼服务中心,完善地域性便民诉讼体系,健全多样性司法服务机制,积极构建符合我省地域特征的便民诉讼体系和司法服务措施,让人民群众感受到更多司法便利。同时,全省法院大力推进阳光司法,强化裁判文书网上公开、司法全程释明说理答疑等工作;组织干警持续深入开展“两访” (司法大走访、大接访)、“四下”(信访接待、现场办公、调查研究和宣传党的方针政策下基层)、“六进”(司法进乡村、进社区、进海岛、进企业、进学校、进军营)和司法“走转改”(走基层、走群众,转作风、转观念,改问题、改不足)活动,让司法接地气、通民意、惠民生。仅去年开展的司法“走转改”活动,就走访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基层群众等4万多名,走访单位、企业、基层组织1万多个,带案下访9546次。当前,我们要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法院关于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围绕为民务实清廉,聚焦作风建设,广泛听取意见,进一步查找和解决司法作风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创新便民利民惠民举措,不断取得司法为民新成效。(赵艳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