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缺乏优质高效的权威司法鉴定机构;偏远落后地区鉴定资源严重不足,甚至没有一家司法鉴定机构;个别鉴定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不高,职业道德差,一味迎合当事人意愿,甚至弄虚作假……”记者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医疗纠纷司法鉴定座谈会上获悉,目前,新疆全区司法鉴定工作面临七大“瓶径”问题制约发展,新疆司法鉴定管理部门将通过建立相对完善的司法鉴定质量控制体系,来有效提升司法鉴定的公信力。
新疆司法厅司法鉴定管理处处长周卫告诉法制日报记者,新疆全区司法鉴定工作目前存在的比较突出的问题包括:司法鉴定资源总量不足,整体水平不高,全区法医类司法鉴定机构26家,隶属于卫生行政部门的4家,大专院校的2家,科研部门的2家,合伙制组织形态16家。合伙制形态司法鉴定机构在初期,弥补了司法鉴定资源不足,解决了当时新疆司法鉴定机构短缺影响司法诉讼活动的急迫问题。但是,由于这些机构起点低,缺乏发展的动力,已经越来越不适应司法鉴定事业发展的需要。目前,新疆通过司法鉴定实验室认证认可或者计量谁的司法鉴定机构只有2家。缺乏优质高效的权威司法鉴定机构,是新疆司法鉴定事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
另外,新疆司法鉴定工作还存在着,司法鉴定资源布局、结构不合理,配置不平衡的问题。新疆首府乌鲁木齐市集中了新疆全区60%以上的司法鉴定机构,其中,50%的法医类鉴定机构集中在乌市。经济欠发达和偏远落后地区鉴定资源严重不足,甚至没有一家司法鉴定机构。尽管新疆出台许多优惠政策,鼓励和扶持在这些地区开展司法鉴定机构,但是,由于没有有效的鉴定资源,这些地区的司法鉴定机构发展一直是空白。
同时,部分司法鉴定机构投入不足,技术能力低下。由于司法鉴定机构没有国家投入,也不允许资本介入,单靠司法鉴定人的投入,无法满足司法鉴定仪器设备的要求,导致司法鉴定机构仅有少量的简直设备,难以满足诉讼活动对鉴定的高标准、高要求。
还有,司法鉴定管理不规范,制度不健全。司法鉴定机构存在着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和合伙制组织四种形态。事业法人是最为稳定的和管理规范的组织形态,但是缺少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由于其机制不够灵活,无法吸引专业技术人才的加入;而企业、社团法人和合伙制机构又存在投入不足,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内部管理混乱,社会公信度不高。
再次,新疆全区司法鉴定人才不足,后备匮乏。周卫说,新疆区内现有司法鉴定机构人员骨干大都是公检法退休下来的离退休人员,后继乏人。由于司法鉴定机构需要高素质的专业技术人才,而司法鉴定机构作为社会中介组织存在许多不稳定因素。加之,个别鉴定人政治素质、业务素质不高,职业道德差,一味迎合当事人意愿,甚至弄虚作假,造成极坏影响,无法吸引专业技术人才加入,所以法医、物证和声像资料鉴定人才缺口很大。
周卫强调,新疆司法鉴定工作目前还面临一个现实困难,即司法鉴定实施标准欠缺,鉴定规范不统一。这也导致了司法鉴定活动缺乏规范和监督,鉴定结论出现差异,使当事人和司法机关无所适从。
最后,司法鉴定管理和使用之间脱节的问题出不容忽视。周卫告诉记者,由于司法鉴定的委托、取证、质证和采信制度缺乏必要的衔接,而司法行政机关与人民法院之间又缺少必要的信息反馈和协调机制,也导致了司法鉴定管理机关无法切实掌握鉴定人参与诉讼情况,无法通过司法诉讼环节监督和管理司法鉴定人执业纪律行为。
针对目前新疆司法鉴定工作面临的这些新问题,周卫表示,新疆全区将尽快建立司法鉴定机构执业准入阶段的专家评估机制,要求凡是申请从事司法鉴定执业的机构,必须接受专家对其从事申请业务的设备、技术能力和水平进行综合评估;通过执业监督检查,司法鉴定案卷质量互查互评等手段,淘汰那些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机构;建立司法诉讼环节的的法庭质证评价机制,通过法庭对司法鉴定意见的审查和判断,作出采信或者不采信司法鉴定意见,通过来自鉴定双方的竞争性、对抗性的评价,考察司法鉴定人的能力和水平,司法鉴定人执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情况,淘汰那些严重违反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的人员。
“我们希望通过上述具体的创新司法鉴定管理的方法,加强司法鉴定的监管力度,推进新疆司法鉴定事业健康发展。”周卫向法制日报记者最后说。
法制网乌鲁木齐6月28日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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