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西昭平县人民法院民一庭法官充当“和事佬”,成功调解了一起因丈夫酗酒妻子闹离婚的离婚案件,夫妻双方在法官的调解下重归于好,手牵手离开了法院。
原告梁某和被告吴某因在同一个单位工作认识,2001年初双方确立恋爱关系,2003年1月27日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被告婚后喜好喝酒、经常酒后不回家归宿,酒后偶尔打骂原告。原告多次劝阻被告改掉酗酒的习惯,但被告不听劝阻,原告对被告失去信心,向法院起诉要求与被告离婚。
在庭审中,法官了解到原、被告双方夫妻感情尚未恶化到破裂的地步,他们之间的主要矛盾是因丈夫酗酒妻子不满,为此法官对双方开展调解工作。
“酗酒不仅伤害自己的身体,还影响夫妻双方的感情,影响家庭和睦,解铃还需系铃人,要想家庭和睦,被告还需改掉恶习。”经过法官的耐心调解,被告当场对自己的酗酒行为表示悔过,请求原告给他一次机会,并写下书面保证,如果再次酗酒,就自愿协议离婚。被告真诚的悔改态度得到了原告的原谅,最终,双方重归于好,手牵手高兴地离开了法院。(黄薇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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