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高院召开庆祝建党92周年暨创先争优活动表彰大会,省高院院长王海萍要求——
以法治思维和方法抓作风建设
要把作风转变与司法公信建设紧密结合,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
1日,四川省高院召开全体党员大会,庆祝建党92周年,表彰创先争优活动先进集体和个人。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海萍代表院党组,向全院共产党员致以节日的祝贺,同时要求,要把作风转变与司法公信建设紧密结合,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
此外,大会还对省高院6个创先争优活动先进党支部和27名创先争优活动先进个人予以了表彰。
转变作风 开门整改 提升司法公信
王海萍强调,要切实转变作风,防止走过场。要深入查找问题,认真梳理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四风”在工作中的具体表现,深刻剖析思想根源,加大正面教育。
要严格落实关于改进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各项制度规定,领导干部和党员要带头作表率,强化自律意识,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要大力加强以四川法院精神为核心的法院文化建设,学典型树标杆,引导支部之间、党员之间比学赶帮,激发正能量,营造良好氛围。
要坚持开门整改,解决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要把作风转变与司法公信建设紧密结合,取得实效。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法抓作风建设,实现作风建设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加强问责。
培养青年增强党建工作活力
王海萍指出,要深刻地认识法院的责任和使命,保持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党员领导干部、全体党员要在全省高院起到作风转变的带头作用。
要在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切实增强党员队伍的凝聚力和战斗力。省高院要切实加强党员队伍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要发挥党员的模范带头作用。要切实加强支部建设,增强党建工作活力。在对青年的引导方面,要具体的体现好党对青年的关心和培养。(记者 开永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