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8日至29日,陕西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洪武带领调研组赴甘肃省就预防职务犯罪立法进行调研。陕西省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主任委员鬲向前,陕西省人大机关常务副秘书长韩水歧、陕西省人大人代选工委副主任彭随义等参加了调研。
调研组与甘肃省人大、甘肃省委政法委、甘肃省人民检察院进行了座谈。甘肃省委常委、甘肃省政法委书记罗笑虎、甘肃省人大党组书记、副主任陆武成、副主任李慧、甘肃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路志强、甘肃省人大秘书长张旭胜、内司委主任委员刘宝珍等参加了座谈会。
《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于2007年6月发布实施,全文共22条。从工作原则、重点、任务、制度以及职责职能等方面系统规范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实施以来,形成了各负其责、互相配合、齐抓共管的社会化大预防格局,为促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规范化建设提供了有力的法制保障。
通过座谈,调研组对《甘肃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条例》的立法调研、制定审议、颁布实施的过程进行了详细认真的了解,为陕西省预防职务犯罪立法工作提供了良好的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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