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读懂“不提倡网络举报”的本意

2013-07-03 08:29:2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不提倡公民进行网络举报。”湖南省检察院新闻发言人日前在“举报宣传周”主题会议上说,“向检方进行实名举报,是更有效的方式。”

此消息一出,网友骂声一片,认为是在保护贪官污吏。其实,这显然是曲解了“不提倡网络举报”的本意。不提倡和禁止是两个完全不同的概念,公民要是不听新闻发言人的提醒,完全可以进行网络举报,检察机关是必须受理的。

但在笔者看来,新闻发言人的提醒是非常必要的。因为,网络匿名举报不像人们想象的那样很隐蔽、很安全、很保险。黑客很容易就能查到网络举报人,无论实名还是匿名。更重要的是,一旦网络举报人的信息被泄露了,势必会受到打击报复,甚至会有生命危险。但要想查到泄露环节却是很难的。而实名向检方举报的风险要比网络举报小得多。一旦发生了泄密事件,还便于追究责任。同时,向检方进行实名举报,还便于对举报人进行及时、有效的保护。

(黑龙江省密山市广播局 毕文章)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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