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措并举提升司法公信力
吉林省高级人民法院“加强司法公正、提升司法公信力”四解
省法院全体法官干警到吉林省廉政教育基地接受教育。 王飞摄
王常松院长(右二)深入辽源市民营企业调研。王柏成摄
省法院公众开放日,各界群众参加观摩庭审。 于凇合摄
2013年新一届省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紧紧围绕加强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的要求,求真务实,真抓实干,从基础抓起,推出一系列措施,强化审判管理,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力,案件的质量、效率和效果显著提高。
1-6月,省高院受理各类案件3253件,同比上升22.06%,结案率达82.8%。其中,在案件中占较大比例的民事再审审查案件,结案率达85%,居全省各级法院第一名,成为全省法院排头兵。显示:省高院在收案数量持续增加的情况下,结案增幅明显,高于收案增幅,结案效率大幅度提高,审判、执行运行总体向好,初步实现了审判、执行工作良性运行,各项审判、执行工作正进入良性轨道运行。
在最近省高院召开的一次会议上,省高院党组书记、院长王常松诠释了“吉林高院的中国梦”——“判案不出错、审案不超时、法官不出事、高院做表率”,一语道出了加强司法公正、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的关键。
那么,省高院都采取了哪些措施呢?
一解:提高办案能力判案不出错
1月31日,在吉林省第十二次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王常松当选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在新一届领导班子第一次全体会议上,就提出“办案质量是法院工作的生命线”,要“努力提高办案质量”。
在4月9日召开的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上,他进一步指出:“今年法院工作的思路和目标是: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法治建设的重要论述、省十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落实中央、省委对政法工作的部署和第二十次全国法院工作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周强院长关于加强司法公正、推进依法治国的重要讲话精神,在省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紧紧围绕‘为大局服务、为人民司法’工作主题,以提高办案质量为中心,以保障人民权益、维护公平正义为根本,以提升队伍素质为保障,进一步提高人民法院司法公信力,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能力素质是履职之本,加强司法公正,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必须提高司法能力。今年以来,省高院坚持党的领导、坚持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坚持专业化方向,围绕提高办案质量,着力提高办案能力,明确提出执法办案抓得好不好,一是看办案质量高不高,二是看办案效率高不高,三是看办案效果好不好。
防止办错案是法官办案能力的底线。为了防止错案发生,省高院要求全体法官干警首先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到错案对当事人的伤害、对当事人家庭的伤害以及对法院工作巨大的负面影响,从而牢固树立办案质量是法院工作生命线意识;二是要坚持依法审判,高度重视程序公正的独立价值,自觉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不搞“疑罪从轻”,必须坚持“疑罪从无”,要排除所有的合理怀疑,把每件案子都办成铁案;三是要把好事实证据关和定性处理关,法官办理每件案件都要达到“内心确信”程度,做到胸有成竹,对事实、证据、法律都叫得准,过得硬,经得起推敲和检验。同时,定性要准,处理要得当,判决结果不仅要合法,还要符合情理;四是要充分依靠各方的力量,会同公安、检察等专门机关,贯彻落实分工负责、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共同履行法律职责;五是要充分发挥辩护律师的作用,依法采纳律师的意见,保证公正司法。
为提高法官的办案能力,省高院加强对法官干警的教育培训。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修改后,从提高全省法官对新实施法律的理解与运用出发,加大培训力度,上半年举办了新刑诉法和新民诉法司法解释培训班,聘请了国家法官学院刑法、民法专家授课,培训人员800余人次。对新招录的114名法院工作人员进行了岗位知识、岗位职责和司法廉洁的岗前教育。
今年,省高院建立了每两周一次的院长碰头会制度,主要听取各位分管院领导关于案件受理、审结、执行方面的工作汇报,对案件审理情况直接进行调度,督促解决影响审判质效的突出问题。王常松带队到全省各地区调研时,每次都带一些重点案件,现场交办和督办。在省高院机关党委下发的《机关党建工作简报》上,王常松对再审立案二庭的一篇提高审判质效的简报作出批示:“再审立案二庭党支部狠抓案件审查质效,抓住了工作重点,值得大家学习。”为省高院审判业务部门和全省法院树立了明确的导向,为切实提高审判质效,提升司法公信提供思想和组织上保障。
二解:转变工作作风审案不超时
省高院党组提出管理出效率,建立科学规范的管理机制,努力提高法院管理水平,是推动法院健康发展的重要动力。今年以来,对各项审判管理制度进行梳理,针对不适应工作要求的规定
进行改进和补正,落实责任机制,层层分解责任,跟踪督查落实,着力实现审判管理的精细化、规范化、科学化,增强制度的执行力。
为了强化全体法官审限意识和均衡结案意识,防止超审限,做到均衡结案,省高院全程监控案件流程,在立案、审判、执行等各个环节建立起一整套制度严密、措施有力的审判流程管理机制,强化对案件审理的程序监控和节点管理,对审判工作的各个环节进行科学划分,明确各个环节的标准、要求、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实现对立案、分案、排期、开庭、裁判、执行、归档等流程节点的管理,做到节点不遗漏,全程有监控;加强审限监控和均衡结案,进一步规范上诉案件移送和上级法院向下级法院调卷的期限、流程等制度,解决不按时报送卷宗或拖延报送卷宗的问题;实行临近审限提示制度,超期实时督办,严格延长审限、扣除审限审批管理,严控案件中止程序,定期进行案件催办、督办、检查和通报,注重源头治理;建立起减少案件积压的长效机制,逐案做到“四定”,即定承办人、定结案时间、定审理方案、定督办领导,每季度一汇总,定期通报,最大限度地以每个审判人员、每个审判业务庭、每个法院的结案均衡,确保达到全省法院结案的均衡。
今年以来,省高院在全省法院开展了严格执行刑事、民事诉讼程序,切实保障社会公平正义的专项活动。以严格落实刑事、民事诉讼程序为核心,清理解决刑事超期案件和民事超审限案件。逐案查清超期未结的原因、超期环节,确定个案工作措施、预期结案时间,明确工作责任,落实责任人,加快超期未结案件的审理速度。
同时,省高院还强化全体法官的责任意识,层层落实监管责任,充分发挥合议庭的监督制约作用,强化审判长在审理案件中的组织、引导、协调作用,强化合议庭成员庭前阅卷、法庭审理、庭后合议等职责,实行合议庭成员对案件事实、认定证据、适用法律、裁判文书和服判息诉共同负责。认真落实院长、庭长办案制度,院、庭长要积极主动直接担任审判长审理案件,使问题发现在合议庭,矛盾解决在合议庭,裁判产生在合议庭,责任落实在合议庭,提高合议庭的审判能力、司法水平和工作效率。强化院、庭长在审判质量把关、裁判文书签发、审判质效管理、法官业绩考评等方面的职责,及时发现、依法纠正存在的问题,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制,把审判工作层级管理的措施落实到位。
大力倡导艰苦奋斗的奉献精神,形成办案积极性高、严谨细致、雷厉风行、能吃苦、严格执行法律、团结协作的工作作风。充分调动大家的积极性,鼓励和使用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的干部。工作高标准、严要求,细致深入,把案件办成精品。团结协作,大力营造研究案件的民主氛围,同志之间彼此发现工作中的缺点、问题要及时提出来,相互协作,共同提高。
功到深处是作风。作风的改进直接带来审判工作质量和效率的提高。今年1-6月,全省法院共受理民事再审审查案件2508件,其中,省高院受理1553件,占全部民事再审审查案件的的61.92%。目前,对符合民事再审立案条件的案件,省高院实行敞开收案,已无积压未立案的民事再审审查案件,有力地维护和保障了当事人的诉权,将诉讼法律规定落到实处。
三解:保持清正廉洁法官不出事
省高院党组指出,高素质的法官应当具备三个条件:一是品德高尚,二是具有较高的法律职业素养,三是了解国情社情。要求法官要内强素质,外树形象,守住公正与廉洁两条底线,公道办案,廉洁办案,把法官的廉洁提高到法院工作生命线的高度来抓。
针对法院所处的客观环境,省高院要求要处理好大环境与小环境的关系。坚持打铁还要自身硬,首先做到清正廉洁,把自己的工作做好,建设好小环境,然后利用审判职能为改造大环境做应该做的工作。
在全省法院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上,王常松与省高院副院长和中级法院院长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会后,省高院副院长与分管部门,中院院长与副院长层层签订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同时,着重强化责任落实,将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考核办法,对各中级法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情况进行加强考核,省高院机关分管院领导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年底要向院党组提交履职责任的述职报告。落实领导责任,严格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把法院反腐倡廉的部署和要求细化分解到人头。
坚持标本兼治。一方面,加强党风廉政教育,重点是放在职业道德上,部署开展了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司法作风的教育实践活动,开展了以弘扬司法核心价值观,提倡艰苦奋斗、积极奉献为主题的职业教育活动。组织法官干警参观全省廉政教育基地、发布剖析典型案例,进行警示教育;另一方面,推进惩罚体系建设,完善和加强领导对部署的管理监督、上下级法院的审级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的纪律监督、各部门之间的工作监督“四位一体”的内部监督机制,着力建立科学的制度,针对容易滋生腐败的重点环节开展对全省法院和法官干警审判行为明察暗访,一经发现违纪线索,坚决查处,绝不姑息。
同时,大力拓宽司法公开渠道,以公开保廉洁促公正。在立案大厅大屏幕滚动播出与立案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监督举报电话,对所有的立案、分案工作全部采取电脑随机立案、分案,公开审理的案件公民不仅凭身份证就可以自由旁听,而且,还可以在庭审观摩室,观看全省法院正在进行的庭审现场直播,并根据案件的需要,将庭审实况刻录成光盘,随案卷一同归档。
6月17日是省高院成立65周年纪念日,省高院举办了“公众开放日”活动,邀请数百名群众、学生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走进省高院,观摩庭审,感知司法。王常松院长与参加公众开放日的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座谈,介绍法院工作,征求代表、委员对法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此外,省高院还依托互联网站和其他信息公开平台,开通了《吉林法院手机报》,开设了短信上行平台,实现资讯发布、司法公开和信息反馈等功能互动,方便各级党政领导、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各界人士直接了解、监督法院工作。
为把审判监督工作落到实处,省高院特别在机关局域网设置了“吉林省法院审判监督工作动态”专栏,刊载各类案件工作态势、成因、对策、措施,而且细化公开到每个法院和办案法官的办案数量、质量、效果,表彰办案标兵,基础数据就是来源于审判质效考评结果,并且只评不选,鼓励先进,鞭策落后,从机制上保证把公道办案、廉洁办案落到实处。
四解:推进循序渐进高院作表率
省高院作为全省最高审判机关,履行着组织和带领全省法院公正司法的重要职责,既是领导者,又是执行者。省高院风气的好坏,直接关系着全省的法院形象,影响着全省的法院风气和司法公信力。
对此,省高院提出要本着实事求是的态度和循序渐进的思路,稳步推进院机关和干部做全省法院的标杆和表率。一是自觉做坚定理想信念的表率,践行司法公正。二是自觉做提高办案能力的表率,判案不出错。三是自觉做转变工作作风的表率,审案不超时。四是自觉做清正廉洁的表率,法官不出事。
省高院作为全国唯一的诉讼与非诉讼相衔接的矛盾纠纷解决机制改革试点高院,今年以来,突出加强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按照“党委领导、政府支持、多方参与、司法推动”的原则,以诉调对接的平台建设和机制建设为重点,推动多元纠纷解决机制建设的进程。
涉诉信访是当前困扰人民法院工作发展的“瓶颈”问题,也是检验审判质效的试金石。省高院新一届领导班子组建伊始,就坚持将涉诉信访工作作为与立案、审判和执行工作并列的中心工作之一,进一步明晰了涉诉信访工作在法院工作全局中的定位。院长王常松亲自责成涉诉信访局就当前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面临的形势和任务开展了深入的调查研究,详细摸清涉诉信访案件的底数,并逐案建立信访案件的卷宗和工作台账。在此基础上,省高院党组提出了全省法院涉诉信访工作的“三年发展规划”,要求今年内实现大多数涉诉信访积案的有效化解,实现工作形势明显好转;在明年年底前基本化解剩余的“骨头案”,实现涉诉信访案件总量大幅减少;后年彻底打个翻身仗,实现涉诉信访工作由运动型向制度型转变。
年初以来,省高院狠抓涉诉信访各项工作落实,特别是全力推进了涉诉信访案件的化解工作。省高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包保,并结合工作分工,对全省法院的涉诉信访案件化解工作进行了经常性的督导。按照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重要部署要求,省高院在详细调研论证的基础上制定出台了涉诉信访工作改革的实施方案和指导意见,并结合工作实际确定了长春中院等10个试点单位,坚持“边推进、边完善”的工作原则,深入抓好了各项改革措施的落实。进一步加强与检察机关等相关部门的协调配合,有效落实了涉诉信访问题在法治轨道内解决的进程。截至目前,通过一系列有效工作举措,大量历史遗留的涉诉信访重点案件得到了妥善化解,新访案件的发生数量明显减少,全省法院的涉诉信访工作呈现了趋稳向好的形势。
同时,今年以来,省高院还着力完善了民事再审案件领导接访机制,在民商事再审案件宣判时,即征询当事人意见,如其不服,院领导马上出面接待;对当事人到上级领导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上访、申诉,省高院每周定期与省人大、省委政法委、省检察院沟通,主动上门查询有关信息、记录,得到上访、申诉人信息,马上就由接访法官主动找寻当事人,之后由院领导出面接待。
按照省委、省政府突出发展民营经济的工作部署,今年,省高院按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思路,认真分析制约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突出问题,针对省委书记王儒林指出的民营企业发展面临的“六难”,即创办难、成长难、创新难、盈利难、融资难、办事难,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提升审判工作水平,切实帮助民营企业解决实际困难,推动我省民营经济实现快发展、大发展。
3月以来,王常松带领省高院调研组深入长春、吉林、辽源、四平、延边中院及所辖基层院调研,到各地都召开座谈会,实际了解民企生产经营情况、征询法律需求和对法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省高院向全省法院印发了《关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为突出发展民营经济提供有力司法保障的意见》,在全省法院部署开展了依法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活动。全省各级法院主动深入当地民营企业开展司法服务,结合当地实际,先后出台了80多项扶持、服务和保障性措施,建立服务联系点200多个,为民营企业发出司法建议300多条,开辟涉民营企业案件“绿色通道”,设立审理涉民营企业案件合议庭,做到快立、快审、快结、快执行,对确有困难的涉诉民营企业视情况实行减、缓、免诉讼费,采取灵活执行方式,慎用查封扣押等强制措施,多做执行和解工作,把对涉案民营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降到最小,有力地服务保障了全省民营经济发展。
针对省内矿难发生的实际问题,省高院还主动服务,派出“法律宣讲团”深入矿业、企业,以《预防和惩治安全生产重大责任事故中相关法律问题》为主题,通过对矿山、企业重大责任事故具体案件的剖析和法条解读,使企业负责人了解到了重大责任事故罪、强令违章冒险作业罪等相关法律知识与安全生产的重要性,着力为企业安全生产、降低风险、减少损失、经营发展提供法律服务,受到企业的欢迎和省委政法委的充分肯定。
忆往昔,豪情满怀;展未来,信心百倍。
在新的历史时期,省高院和全省法院广大法官干警在省委的坚强领导下,在最高人民法院和省人大的有力指导和监督下,进一步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省十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贯彻全国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精神,以“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的郑重承诺,求真务实,开拓创新,努力开创全省法院各项工作的新局面,在为全省经济的快速发展,社会和谐稳定的新征程上,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记者 赵联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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