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审教育,以身边事来教育身边人,切实让我们体会了‘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含义。”7月1日,尽管距离河南省文化改革发展实验区(宝丰)管委会主任平某贪污受贿案开庭审理已有一段时间了,但回忆起法庭上的情景,宝丰县的一名干部依然感慨不已。
做法
以案说纪,以案说法
注重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是平顶山市纪委在创新手段开展反腐倡廉教育活动中的一大特色。
据了解,2010年底,为突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实效性和震撼性,平顶山市确立了利用职务犯罪案件庭审开展警示教育的工作思路,当地纪委和中级法院联合成立了庭审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在平顶山市范围内开展庭审教育活动,用身边人、身边事教育广大党员干部,以案说纪,以案说法,形成了鲜明的特色,收到了良好效果。
为了实现这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当地公诉机关在庭审过程中,专门增加了法律教育和案件剖析等方面的内容。各单位联系自身实际,排查问题,制定整改措施,着力构建廉政建设长效机制。
此外,平顶山市纪委还举一反三,把庭审教育活动与实际工作相结合,最大程度拓展教育活动的外延,达到以活动促工作落实的目的。
效果
警示作用明显
2012年6月,汝州市住建局原局长贺某受贿案件在鲁山县人民法院开庭,当日,鲁山县组织辖区住建、国土、规划等相关单位300余名党员干部参加旁听。
庭审结束后,一名领导干部说:“这如同一场生动的法制教育课,让我真切感受到了法律的威严和违纪违法的惨痛教训,体会到了‘廉贪一念间,荣辱两世界’的含义。”
为巩固和延伸教育效果,该县还及时开展了土地问题专项治理,共整改违规土地30公顷,收缴8宗违规用地预付保证金2500万元,查处涉及土地违纪违法案件5起,党政纪处分5人。
据统计,截至目前,平顶山市已开展庭审警示教育活动16场,3400多名党员干部现场接受教育,相关单位制定整改措施580余份。2012年11月,河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付静亲临庭审现场观摩指导,并给予了充分肯定。省纪委副书记李建社专门作出批示,拟在全省范围内进行推广平顶山市这一做法。(记者唐朝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