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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全省两级法院2010年至2013年上半年审结破产案335件

2013-07-02 11:08:17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7月1日从河南全省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座谈会上获悉,2010年至2013年上半年,全省各个中级法院及所辖基层法院共受理破产案件1085件(旧存752件,新收333件),审结335件。

省法院党组副书记、副院长谢德安到会讲话。最高法院民二庭副庭长刘竹梅,省国资委副主任阮少华,开封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黄道功应邀出席座谈会。省法院相关部门负责人、开封市中级法院院长詹玉锋、各中级法院及部分基层法院主管破产审判工作的副院长和庭长等160余人参加座谈。

座谈会上,开封市国资委主任王亚甫、郑州高新区法院、洛阳市中级法院、平顶山市中级法院、南阳市中级法院的代表介绍了各自的企业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情况。阮少华高度评价了全省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提出了一些建议。刘竹梅充分肯定了我省法院的破产审判工作,介绍了全国法院以及最高法院民二庭关于破产审判工作的情况、当前破产审判的法规政策等。

谢德安对三年来全省法院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进行了回顾和总结,并对今后一个时期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作了安排部署。他强调,要积极贯彻执行最高法院的精神,充分认识受理并审理好破产案件对于加快经济发展方式转变这一重大战略任务的重要意义;要重视并发挥破产重整程序或和解程序的作用,妥善化解企业因一时经营困难而引发的矛盾纠纷;要建立健全与政府部门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积极营造实施《企业破产法》的制度环境;要加强审判监督指导,全力提高全省法院破产案件审理水平;要加强审理破产案件法官专业化队伍建设;要完善企业破产案件专门绩效考评机制。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