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扒窃九旬老人34元,依据新规建议从重

2013-07-02 08:58:1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趁九旬老人乘坐公交车时,将老人身上仅有的34元钱盗走。6月26日,重庆市南岸区检察院根据司法解释关于盗窃弱势群体要重处的规定,向法院提出对被告人李牟从重处罚的量刑建议。

56岁的李牟是名副其实的老扒手,他1988年因扒窃被劳教二年,1996年因扒窃被劳教三年。另外,2000年以来,他因吸毒先后三次被劳教。今年4月4日上午,李牟身上没钱了,就出门“找”钱。在重庆市南岸区某车站,他看见一位八九十岁的老人拄着拐杖要上车,就凑过去将老人上衣口袋里的一叠钱偷走,谁知刚得手就被发现。经清点,李牟扒窃的钱有一张10元的,另外24张全是1元的。

办案检察官称,根据现行法律规定,扒窃构成盗窃罪没有数额要求。今年4月4日起实施的“两高”《关于办理盗窃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盗窃孤寡老人要被从重处罚。该案被害人的老伴已经去世多年。为此,检察机关向法院提出了对李牟判处七个月至一年零七个月有期徒刑的量刑建议。而在该司法解释出台前,李牟可能被判刑六个月。(记者沈义 通讯员范卫国)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