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浙江省未管所收到省教育厅、司法厅、财政厅等部门的联合发文,明确将未成年犯义务教育工作纳入全省实施义务教育的总体规划,这就意味着未成年服刑人员在大墙内所学的文化课可以与地方学校的教育享受“同等待遇”,服刑期间也能完成社会认可的九年制义务教育。
据省未管所教育改造科科长王磊介绍,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文化程度大部分很低,有些甚至小学都没毕业,不少人的犯罪原因不仅仅是为解决生计,更深层的原因是来自家庭监管、学校教育的缺失,因此更应该给他们机会学习,顺利完成九年义务教育。
据了解,3年前,为了提高服刑人员的教育质量,省未管所提出了“将未成年犯义务教育纳入全民教育序列”的申请,这一方案得到了相关部门的支持与肯定,但由于受师资、场所等条件的限制,方案迟迟没有得到审批。3年来,省未管所借鉴外省市未成年犯义务教育工作的相关经验,与有关部门一同对方案作了多次改进,终于使方案得到了通过。
“以前,我们虽然也一直在开展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文化教育,但他们考出的文凭一直没有‘合法’的身份,地方教育部门也不认可,回归社会后无法参加地方上正式的中、高考。”省未管所副所长胡忠南介绍说,现在,有了这份联合发文,从根本上解决了未成年服刑人员的文化教育问题,有利于他们在学习过程形成完整的人格,刑满释放后也能较为顺利地回归社会。
为了提高办学的质量,省未管所除了有一些地方学校选派的专业老师援助教学外,还选聘了热心教育事业、素质较高的民警担任兼职教师;在教学中,选用与全日制中小学统一的教材,并结合工作实际和未成年服刑人员的特点,与地方学校同步开设了语文、数学、政治、思想品德、普法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等课程。
“这里的学习条件很好,我要努力学习,以后还要考上理想的大学。”来自农村的服刑人员小林(化名)感叹说。入狱前,因为家庭贫困,他连小学都没读完。在这里,他学习特别用功,在刚结束的初二期中考试中,他的5门功课均获得了“A”的好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