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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丰台法院加强党建工作实现“四化”

2013-07-01 20:09:3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日前,北京丰台区人民法院对党建提出新要求,要实现学习常规化、制度规范化、执行程序化和督导效能化。

一是提高对建设学习型党组织重要性的认识,实现学习常规化。“打铁还需自身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每一名党组成员要充分认识到,加强学习是履行党组职责、开拓创新工作的迫切需要,把对政治理论和审判业务的学习和研究作为一项战略性、基础性的工作来落实,进一步健全学习组织,规范管理制度,提升学习效果。

二是修订和完善相关制度规定,实现制度规范化。紧密结合日常工作,健全完善民主、高效、有序、务实的党务工作制度,使制度成为统一思想、凝聚智慧、统筹力量、转化成果的坚实保障。

三是细化落实党务决议事项工作流程,实现执行程序化。认真分析把握落实决议事项的重点、难点环节,切实解决束缚各相关部门高效履职的关键性问题,理顺关系,整合资源,形成理论学习、民主决策、跟踪督办三位一体、相互衔接、环环相扣的工作流程。

四是加强对党务决策事项跟踪推进,实现督导效能化。对决议事项实行全程督办,加强组织引导和服务保障,以全力跟踪促进全面跟进,杜绝“重承诺轻实施、重形式轻实质、多被动少主动”的现象,在落实上问责、问效。

(作者单位:丰台区人民法院)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