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洪泽县人民法院在洪泽湖经过四个半月的封湖禁渔后开捕之际,及时成立大湖巡回法庭,大力推行“法庭进湖区,法官到渔家”活动。该院在靠近渔民的码头、船闸设立便民联系点和法律服务联系点,将法官接待安排表和联系点工作职责、巡回法庭工作流程等制度公布上墙上舱,并发放“便民联系卡”,向渔民公布预约服务电话,做到随叫随到。渔民不用上岸就可以通过电话咨询、立案,也可通过电话邀请法官到湖区船上开庭。
(赵大为 黄丛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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