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慧卿/画
江苏泰州靖江市工商局每年吃喝费用达300万元,相当于每天花费8200元;该局餐厅仓库堆满整箱的茅台、五粮液、梦之蓝等高档名酒——6月26日,名为“江苏泰州靖江工商局‘鸿门宴’大片劲爆上演”的文章引发广泛关注,该文还配有数张照片证明该局518办公室内摆设数箱名烟名酒。靖江市工商局办公室工作人员表示,网上的照片属实,目前泰州市纪委已介入调查(6月28日《南京晨报》)。
如果说矿泉水瓶装茅台、在食堂偷偷吃喝等行为表明,行政机关和官员不愿让自己吃喝形象示人,那么,泰州靖江市工商局明目张胆的大吃大喝行为则显示出,部分人对吃喝似已无太多顾忌。甚至一些官员认为,我一不贪污,二不受贿,吃点喝点算得了什么。笔者认为,这就是公权力对滥用公共财政耻辱感的丧失,这种对“嘴上腐败”毫不为耻,反以为非常正当,似乎是某些机关的一种集体意识。
这是一个值得警惕的信号。一旦有关部门不能作出及时回应,之前的治理就有前功尽弃的危险。应深刻认识到,公款吃喝等奢侈消费的实质就是挥霍公共财富,必然导致侵占挪用公款或权钱交易等违法乱纪问题,以及挤占教育、卫生、医疗、社会保障等民生支出,损害了公众利益。虽然,目前不少地方将公款吃喝的涉事官员给予免职、停职等处分,但这并非治本之策。
要看到,有关禁止公款吃喝的禁令、通知并不少,但并没有完全铲除大吃大喝顽疾的土壤。如果我们的法律明确公职人员以公务消费的名义大吃大喝以贪污罪问责,这就为公务接待设计了惩戒机制,动用公款乱吃乱喝者将付出沉痛的代价。因此,对待公款吃喝更应该“零容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拿着工资和很高的福利待遇,而工作是自己分内的事儿,工作完之后,就应该回家吃饭,或者在单位吃喝之后自己付钱。而官员白吃白喝、大吃大喝、混吃混喝等行为,其实都是对公共财政的侵占,这是严重的违法犯罪,必须问罪问责。
如果没有惩戒机制作为保障,不仅公务接待公开会流于形式,也会导致公众“审丑疲劳”,甚至不愿、也不敢进行监督。总之,杜绝公款招待乱象,要靠教育的软作用,更要靠法律的硬制约。试想,法律的利剑高高悬起,违反接待规定必遭政策严格约束时,谁又敢冒此大不韪而越雷池半步呢? (鹰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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