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火药动力仿真枪1支就入刑
举报最高奖10万CS实战族使用的能打“BB弹”的仿真枪也违法
在辽宁省公安厅,警方收缴的各种仿真枪外形酷似真枪,拿在手上十分唬人。 北国网、辽沈晚报记者王迪摄
记者宫雪报道CS实战族使用的能打“BB弹”的仿真枪涉嫌违法,将予以收缴。历时3个月,辽宁省公安机关破获涉枪涉爆刑事案件47起,抓获犯罪嫌疑人61人,收缴各类枪支854支,管制刀具10172把。
昨日,在辽宁省公安厅,长短“枪支”和大大小小的“刀具”摆满了会议室的一张长桌,外观上这些仿真枪跟真枪没啥差别,特别是一款带瞄准镜的狙击枪还配备了红外线,拿在手上十分唬人。
知情人介绍,现在市场上销售的仿真枪,大部分是以气体为动力,发射塑料或金属弹丸。生产厂家为追求效果,不断提高发射动能。经鉴定,这些枪已超出仿真枪范畴,具有致伤力,符合枪支标准。
同时,记者了解到,诸如CS实战族使用的能打“BB弹”的仿真枪也涉嫌违法,应予以收缴。
仿真枪藏身网络黑市
警方介绍,网络贩枪案件呈上升趋势。销售方在网上公开或以暗语发布售枪信息,购买方若有需求,通过网络等方式支付货款;销售方将枪支包装后,经物流公司运送给购买方;购买方获得枪支后,再通过网络等方式出售牟利。“由于网上贩枪对购买者没有限制,一旦落入不法分子之手,就会留下社会隐患。”警方表示。
对此,公安机关将集中整治一批传播制作枪支爆炸物品违法信息的互联网服务单位,会同邮政、交通运输等部门加强对物流、寄递企业监管。
举报最高奖10万元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群众不要购买、持有仿真枪,凡发现制造、销售、持有仿真枪的线索,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由公安机关及时依法打击查处。重大线索最高可奖励10万元。
辽宁省公安厅刑事犯罪举报中心电话:(024)96110
买卖火药为动力的仿真枪最少判3年
制造、销售仿真枪,经过鉴定不具有致伤力的,依据《枪支管理法》第44条“由公安机关处警告或十五日以下拘留”。同时,公安机关对所有仿真枪一律查缴。
凡是经公安机关鉴定具有致伤力的仿真枪,均可认定为枪支,非法制造、买卖、运输、邮寄、储存、持有、私藏此类枪支,均按照《刑法》第125条或128条,追究刑事责任。
买卖以气体为动力的仿真枪2支起入刑;买卖以火药为动力的仿真枪1支起入刑,最低刑期3年。
仿真枪认定标准
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认定为仿真枪: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枪支管理法》规定的枪支构成要件,所发射金属弹丸或其他物质的枪口比动能小于1.8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大于0.16焦耳/平方厘米(不含本数)的;
2.具备枪支外形特征,并且具有与制式枪支材质和功能相似的枪管、枪机、机匣或者击发等机构之一的;
3.外形、颜色与制式枪支相同或者近似,并且外形长度尺寸介于相应制式枪支全枪长度尺寸的二分之一与一倍之间的。
“打个比方说,100米以内能够打穿1厘米厚木板的可认定是仿真枪。”警方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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