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国家大力推进依法治国的今天,司法行政工作迎来了前所未有的开拓发展机遇。身处中国改革的前沿阵地,浦东吸引了全世界的目光。而浦东司法行政工作的创新规范,力求听民声察民情解民忧,已经成为浦东法制护航的 “新名片”。
夯实工作基础提升司法行政工作效能
司法所是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承载主体,是基层政府依法行政的重要参谋和助手,是政府法制服务为民的有效工作载体。近年来,上海市浦东新区司法局在上海市司法局、浦东新区区委区政府的正确指导和大力支持下,致力于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探索发挥司法所职能作用的有效途径,依托 “一般纠纷不出村居、疑难纠纷不出街镇、矛盾不上交”工作,全面提升司法所整体工作效能,探索司法所服务为民的有效途径,逐步将司法所逐步打造成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情报信息中心、分流处置中心、指挥协调中心和队伍培训中心,使得司法所成为基层矛盾纠纷化解的操作平台和社会管理创新的实践载体,成为百姓身边的法律专家和老娘舅。
扎根于百姓生活中的司法所依托完善的三级人民调解网络和广布的调解信息员、调解志愿者队伍,坚持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矛盾纠纷排摸,及时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准确了解掌握民间矛盾纠纷信息,做到预防工作走在化解前。同时,针对社区内群众的法律需求,开展律师免费咨询服务、信访代理等便民工作,深受社区居民肯定。
浦东新区形成了以司法所为中心的矛盾纠纷立体协调体系,通过搭建 “一口受理、归口办理、多口协调、并口反馈”的工作平台,探索完善一门式服务机制。针对纠纷类型,采取调解、信访代理、引导行政处理或诉讼等多种方式和途径解决问题,实现咨询调解相结合、调解代理相结合、行政处理和调解相结合,实现矛盾纠纷的合理、有序、规范的分流和处置。 2012年至今年4月,浦东新区各司法所共组织排摸矛盾纠纷三万余起,化解率达到99.8%。
化解矛盾大调解工作解民忧
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是司法行政工作赢得良好口碑的秘诀所在。近年来,浦东新区经过探索,逐步形成以人民调解为主体,以委托调解和参与调解为两翼,以专业调解为有效助推的大调解工作体系,有效拓展了人民调解服务领域,更有利于发挥人民调解的便民、快捷、不收费等服务优势。
有 “东方一枝花”之称的人民调解机制除了做好婚姻家庭、邻里纠纷等矛盾纠纷,还广泛参与医患纠纷、劳动争议、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纠纷、重大工程建设引发的纠纷等相关领域矛盾纠纷的化解,并通过引导律师、社会志愿者等社会力量,培育社会组织参与调解工作等方式,基本实现调解组织网络的全覆盖。 2012年,全区调解组织共化解矛盾纠纷近5万起,化解成功率达到99.6%。
万事以 “和”为贵,浦东新区坚持调解优先原则,以人民调解为基础进行调解资源的整合。在司法审判、轻伤害、治安案件和信访事件调处中,通过完善委托调解工作的机制流程,基本实现了人民调解、司法调解和行政调解的有机结合。 2012年至今,浦东司法行政机关共开展民事纠纷委托人民调解工作16200余件;轻伤害案件和治安案件委托调解2800余件,开展信访代理工作6000余件。
同时,大调解工作在参与化解社会热点、难点纠纷中发挥了积极作用。浦东司法局与相关单位共同搭建以人民调解为纠纷化解手段的工作平台,广泛参与农民工欠薪纠纷、群体性劳资纠纷、物业纠纷、交通事故、知识产权等领域矛盾纠纷的化解,通过政府引导和社会的广泛参与,起到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保障服务民生效果。
而对于社会关注的医患纠纷,人民调解也成为化解的主渠道之一。浦东重新组建新区医调委,规范并优化医患纠纷化解流程,完善医患纠纷的流转、化解以及与保险公司赔偿衔接等相关制度,努力将医患纠纷导出医疗机构。自2011年8月23日浦东医调办成立至今,新区医调委共接待来访、来信、来电3414人次,受理医患纠纷1050起,受理案件的索赔金额共计18376.84万元,调解成功867起,调解成功的案件达成协议金额共计3407.74万元。接受调解的患方100%停止过激行为,医患纠纷调解成功所需时间由平均20天缩短为8天,有3起重大医患冲突在3天内调解成功。
勇于创新人民调解获得双赢
浦东新区作为经济发展的前沿阵地,吸引了来自全国各地的务工者。外来人员的服务与管理,一直是社会管理的难点和瓶颈问题。
高桥镇针对辖区内本地与外来人口严重 “倒挂”、来沪人员工作相近、生活相对集中等特点,创造性地将人民调解制度引入以平邑县劳动服务公司名下平邑籍来沪人员的服务与管理中,取得非常好的社会效果。
高桥镇建立了 (平邑县)来沪人员居住地人民调解委员会 (以下简称 “调委会”)。通过这个平台,构建了从公司经理、党总支书记到分公司经理、班组长和有威信的党员代表为一体的立体调解网络;并引入专业力量,搭建了调委会与司法所、律师事务所之间沟通桥梁。尤其是利用人民调解的自治性、群众性、合意性和服务性等属性,通过老乡做老乡工作,将 “排斥+控制”的强制性管理转向 “纳入+引导”的共治,实现了双赢。
在2008年3月份的 “罢工风波”中,在发现纠纷苗头时,调委会协同律师事务所共同送法上岛,开展法律咨询和释疑,在当地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协助下,通过法律途径平息了可能激化的劳资纠纷。在 “420”集卡司机风波中,同样也是因为调委会的周密网络存在,层层级级做工作,将平邑公司的“六不预案”(不谣传、不轻信、不参与、不起哄、不围观、不影响正常工作)和“三项措施”(一是制定“六不”应急预案;二是成立由党员和调解员组成的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摸准情况、了解动态,正面引导、掌控队伍;三是实行每日报告制度)落到实处,实现了有效掌控,才取得如此良好结果。时任市委书记俞正声、市长韩正都对高桥平邑调委会的做法做出过重要批示。
2008年以来,平邑县劳动服务公司所管理的28000多名平邑县籍在册员工违法犯罪率始终为“零”,并先后涌现出2名浦东新区“见义勇为十佳青年”和3名上海市 “见义勇为先进分子”。
高桥镇来沪人员调委会不但将分散的来沪人员组织起来,增强了对来沪人员的管理力度,使得在来沪人员中开展各项工作有了具体载体和抓手,更使背井离乡的来沪人员在异地有了表达利益诉求的便捷通道。通过引入律师等专业力量,无论是开展普法教育,还是调处突发、疑难矛盾纠纷,都有司法所和律师事务所等的专业力量参与,形成工作合力,也使得法律成为来沪人员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重要途径。
赢得民心倾听民声提高服务质量
真正做到以民为本,才能赢得民心,考虑问题要从群众的角度出发,一心为群众着想,工作才会被群众所支持,这是浦东司法行政工作服务宗旨。东明路司法所的 “六字”工作法就是最好的诠释。
东明路街道地处动迁导入区,人户分离比例大, “城中村、村中城”现象突出,流动人口租住比例高,各类隐患多,综合管理难度大。对此,东明路司法所以便民、利民、为民为工作准则,将服务理念贯穿司法所工作始终,努力发挥在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中的积极作用,提升基层司法行政工作的社会影响力和公信力,赢得了群众的信任和认可。
东明路司法所首先强调热心接待,耐心倾听,做到一个“礼”字;以诚待人,春风化雨,投入一个“情”字;掌握情况,透彻分析,要求一个“清”字;调整方案,把握火候,运用一个“准”字;加强排摸,建立预警,强调一个“全”字;坚持原则,以法为据,巧说一个 “不”字。以法律的严谨和工作的热诚服务群众。
司法所将纠纷受理、法律咨询、人民调解、法律援助、心理疏导、矫正宣告、公安司法 “110”联动接处警以及社会组织免费法律服务等多种职能进行整合,实行 “一门式、一站式”受理模式,在方便居民的同时极大地提升了工作效率。
在工作日午休时间和双休日安排工作人员、社区志愿者在司法信访综合服务窗口值班,接待法律咨询、调处矛盾等。针对70岁以上行动不便老人、大重病患者、行动不便残疾人等开展上门服务,提供政策允许范围内的法律援助、信访代理等。根据接待大厅的居民等候情况,适时开展预约服务,避免当事人因等候而产生不良情绪。
司法所于2009年引导成立民办非企业性质的 “红梅”工作室,上海市人民调解协会会长、十佳人民调解员、新老娘舅之星冯红梅为负责人,通过专业化、职业化、社会化运作方式,参与社区事务管理,以中立姿态化解矛盾,为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和社会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也为司法所服务群众提供了新的途径。
司法所还聘请群众代表作为行风监督员,对司法所的工作作风进行不定期测评。与此同时,司法所将每一名工作人员的基本信息在接待大厅上墙公示,并实行挂牌上岗,一方面方便居民群众根据所办事项找到合适的工作人员,同时起到内在提醒和外在监督的作用。
在现有制度框架下,如何从可操作层面更好地服务民生、改善民生,是在社会管理创新大语境下很多部门都在探索的,浦东的司法行政工作也走出了独具特色的服务之路:通过人民调解这个平台,搭建起了集家事、邻里、物业、医疗、轻伤害案件、治安案件等方方面面的纠纷调解网络;积极参与农民工欠薪、来沪人员服务、信访案件代理等直接关系民生的工作处理;有效整合律师、法律职业工作者、退休法官、检察官等相关资源,为社区居民提供免费法律服务等,所有工作都取得了非常好的社会效果。浦东的司法行政工作,在创新中发展,在服务中进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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