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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推广行政复议“海门模式”

2013-06-28 13:57:2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从2009年起,江苏省海门市在全省率先开展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有效探索出了一条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试点模式。通过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实现了承办机构由法制机构向复议委员会转变、审理人员由案件承办人员向复议委员会委员转变、审理方式由书面审查向听证审理转变。经过近三年的试点,目前海门市行政复议委员会配套制度健全、人员设置到位、运转高效顺畅,行政复议委员会试点“海门模式”被全省推广。

  近年来,随着行政复议工作的扎实推进和复议委员会试点工作的开展,海门市进一步加强财政保障力度,充分保障了行政复议工作的顺利开展。在配足配齐电脑、投影仪等复议专用设施设备和办案车辆的基础上,从2005年起,专门为组织行政复议听证活动开辟了行政复议听证场所。2009年底,随着新行政中心的启用,海门在市社会矛盾大调解中心设置了新的市政府行政复议听证室,专门用于行政复议听证、组织观摩、旁听行政复议听证活动。新的听证场所配备了专用桌椅、标牌等设施,配置了用于证据同步演示的三台大尺寸液晶显示器,配齐了用于制作听证笔录的电脑、打印机等专用设备。同时,听证室内安装有手机信号屏蔽装置,以确保听证活动的正常秩序,同步录音录像系统对复议听证活动全程记录,作为案件材料一同入档。在设置行政复议听证场所的同时,行政复议案审室同时设置、同时启用。

  目前,海门市行政复议硬件场所规范化、信息化水平处于全省前列,先后有江西、内蒙、上海、北京、安徽等地40多家省市政府法制部门来海门学习交流。海门市行政复议工作经验两次在全国行政复议工作会议上作为唯一县级政府代表进行交流发言。2011年9月,姜龙书记被邀请在中组部、国务院法制办和国家行政学院联合举办的省部级领导干部法治政府专题研讨班上进行介绍,引起极大反响。海门市“相对集中行政复议权的实践”和“探索行政复议机关负责人直接审案制度”两次荣获全省政府法制工作创新奖。(沈权)

[责任编辑:朱诗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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