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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毒品罪案件数量居高不下

2013-06-26 18:31:3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福建长安网 

    连日来,福州、三明、宁德等法院依法审理宣判了一批毒品犯罪案件,对54件73名毒品犯罪分子进行公开宣判。昨日上午,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杨某建、袁某昌等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被依法执行死刑。此外,当前我省毒品犯罪呈现出新特点,涉毒人员呈低龄化趋势,最小涉毒者仅12岁。

    据了解,2012年至今年5月,全省法院受理各类毒品犯罪案件3694件5218人,审结3436件5716人;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有4326人,其中判处5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直至死刑的犯罪分子1041人,重刑率24%,高于同期全部刑事案件的重刑率近11个百分点。

    据介绍,毒品犯罪正从沿海发达城市向城乡结合部、向偏远的农村蔓延,毒品犯罪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从地区看,福州、泉州、厦门三地共受理2721件,占比达73.07%,逐年上升趋势明显。根据福州中院刑一庭统计的数据,2011年共审理毒品犯罪案件200件,2012年为250件,2013年至今有100件左右,占到该院审理的全部刑案数的1/4左右。

    同时,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毒品犯罪势头严峻,大要案增多。2012年以来审结的走私、制造毒品等源头性犯罪案件中,鸦片1千克以上、海洛因和甲基苯丙胺50克以上的230件,同比上升13.86%。

    据介绍,近年来,出现了利用打工妹、年轻女学生、孕妇、哺乳期妇女进行贩卖、运输毒品的现象。判决生效罪犯中,女性所占的比例达12.78%,同比上升2.09%。涉毒的未成年人罪犯115人,占4.11%,同比上升1.24%,且毒品犯罪嫌疑人低龄化趋势愈加明显,最小涉毒者年仅12岁。

    为了有效宣传打击毒品犯罪,昨日,省高院还专门组织打击毒品犯罪主题的法院开放日活动。6月26日,根据最高人民法院签发的执行死刑命令,福州、厦门等地还将召开宣判大会,依法宣判执行一批严重毒品犯罪分子。(记者 张梅花)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