乘客陈某因为没有系安全带被新疆交警总队高等级公路支队开出了第一张"罚单"。今后,行驶在高速公路的客运车辆,不但驾驶人不系安全带会受到严厉处罚,乘客不系安全带也将受罚。
6月25号上午10点,高支队特勤大队民警在军供客运站对每一辆驶出的客运车辆进行安全检查。一辆开往石河子的客运大巴,由于损坏了一个安全带,被要求少卖一张票。
军供客运站里多是发往石河子、奎屯等通行乌奎高速公路沿线的车辆,然而,很多乘客为了旅途中方便舒服,常常在出站检查后,又将安全带解开。上午12点半,高支队昌吉大队交警在乌奎高速公路头屯河收费站检查时,在一辆开往石河子的大客车上发现,第二排靠窗的一名乘客没有系安全带。
据了解,机动车行驶时,驾驶人和乘车人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安全带,否则将处以警告或者5元以上50元以下罚款。当天,高支队民警共对15名未系安全带的乘客开出警告处罚单。(记者孙涛 乌鲁木齐台记者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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