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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边境禁毒,“铁腕”加“攻心”

2013-06-26 14:44:3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检察日报 

6月25日上午,云南省勐海县勐混镇人头攒动,镇政府能够容纳500多人的大礼堂里座无虚席,院子里、公路边还有1500多名来自附近村寨的村民冒着淅淅沥沥的小雨正在等待着一起毒品案件的开庭审理。

这样的庭审,对于边境一线的居民来说,十分必要。

云南省与全球最大的毒品发源地“金三角”毗邻,有300多万人口居住在边境一线。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和历史原因,一直以来,云南都是境外毒品危害的重灾区、全国禁毒斗争的前沿阵地和主战场。

2005年至今,经过三轮禁毒人民战争,云南省各地各部门不断强化禁毒措施,打击与预防并重,禁毒工作取得重要阶段性成效。云南省检察机关的相关统计显示,今年1月至5月,该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共起诉毒品犯罪案件1667件2482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下降了5.28%和5.59%。

路线转变,毒品犯罪出现新特点

据云南省检察院办案检察官介绍,虽然今年以来毒品案件数量呈现下降趋势,但是云南禁毒形势依然严峻,毒品犯罪出现新变化、呈现新特点。

贩毒路线发生明显转移。随着昆曼国际大通道等公路的修通,西双版纳、临沧等地交通更加便捷,使得缅甸佤邦到云南德宏的毒品运输通道受到影响,导致德宏毒品案件数量减少,而西双版纳、临沧则大幅上升。

大宗毒品犯罪日益突出。犯罪分子在禁毒斗争的高压态势下,拼命使单次犯罪利益最大化,大宗毒品犯罪触目惊心。以西双版纳州检察院公诉处2012年受理的毒品案件为例,毒品数量在5000克以上的大宗毒品犯罪案件数及人数分别占到了所受理毒品案件的23%和29%,为历年之最。

犯罪的团伙化和地域化特征明显。面对毒品交易能获取高额利润的诱惑,一些人把贩毒作为省时省力的脱贫方式,通过亲友圈子,不断拉人入伙,使毒品犯罪呈现明显的团伙化和地域化特征。如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公诉的黄维新、徐江辉等人贩卖、运输毒品,非法持有枪支一案,涉案人数为11人。而东川县检察院仅在今年3月至6月中旬,就批准逮捕了四川凉山州一带的彝民运输毒品案件17件21人。

武装贩毒的现象更加突出。从近两年查办的案件看,越来越多的毒品犯罪案件中,都同时查获了枪支、弹药等武器装备,犯罪分子武装对抗查缉、抓捕的现象日益增多。

“铁腕”打击,检察机关积极行动

毒品犯罪层出不穷,花样不断翻新,运毒路线的新变化对禁毒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云南省检察机关积极研究对策,坚持从重从快,依法严厉打击毒品犯罪。

2009年1月中旬,普洱市公安局禁毒支队民警设卡查缉时从一辆无牌照紫色卡车驾驶室后排座查获一个旅行箱,内有冰毒13公斤。经审查,该箱子是由不知情的驾驶员蒋某帮其亲戚周禄军带往四川的。两天后,民警在成都将前来接取毒品的周禄军抓获,得知他是在林秀川的指挥、安排下进行犯罪活动的。周禄军还交代,在成都的公司办公室内还藏有冰毒2公斤。次日,民警在昆明一小区内将林秀川抓获归案。

此案被提起公诉后,普洱市中级法院一审以运输毒品罪,分别判处被告人周禄军、林秀川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普洱市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提出抗诉。

云南省检察院公诉一处承办人全面审查案件后发现,林秀川通过电话遥控指挥和安排周禄军接送毒品、分发报酬等,在运输毒品中起到了积极、主要的作用,系本案的间接正犯,同时林秀川案发时尚在他罪的缓刑考验期内,应撤销缓刑、数罪并罚。而周禄军系受人指使运输毒品,从其办公室查获的毒品属于坦白,可以酌情从轻处罚。

综合两名被告人的犯罪事实和主观恶性,承办人认为,对被告人林秀川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明显属于量刑畸轻,而对被告人周禄军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并无明显不当。

经过深入讨论,承办人的观点得到了处室领导和分管院领导的支持,云南省检察院作出了变更抗诉的决定,支持普洱市检察院以量刑畸轻为由对林秀川提出的抗诉,而不支持对周禄军提出的抗诉。

云南省高级法院采纳了检察机关的抗诉意见,重新对两名被告人的地位、作用进行认定,并于2010年12月1日,对主犯林秀川作出了由死缓改为死刑、对周禄军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

“对可能判处死刑的毒品案件,在办案质量上要‘绝对可靠’。”这是云南省检察机关一贯坚持的办理毒品死刑案件的“铁律”。而“严打”则是该省检察机关办理毒品案件的不变方针。在与公安、法院等部门沟通协调、形成打击合力的同时,该省检察机关不断加强打击毒品犯罪的“精准度”。

云南省检察院公诉部门坚持对全省毒品案件办理情况定期进行调研分析,及时掌握研究毒品案件在公诉环节上的证据和法律适用问题,并确定专人办理抗诉和上诉的毒品案件,负责对分管片区毒品案件的办理进行个案指导。昆明市检察院、德宏州检察院公诉部门进行机构调整,把打击毒品犯罪作为重中之重,成立了毒品案件公诉处,专门审查起诉毒品案,使毒品案件的公诉工作专门化、专业化,增强打击犯罪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攻心”为上,让边境人民筑牢防线

2011年12月20日,勐混镇曼扫村委会曼英村原村长岩章、村民岩叫裸和村民岩温燕因犯运输毒品罪,被西双版纳州中级法院一审分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和无期徒刑。3名被告人提出上诉。

今年6月25日,在该案的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庭审中,公诉人全面、清晰地向法庭展示、论证了被告人的犯罪手段、情节以及严重的社会危害后果,并围绕本案中量刑的关键情节与辩方展开了激烈论辩。在确凿的证据和公诉人法理情并茂的出庭意见教育和感召下,3名被告人均表示认罪服法。

最后,在发表出庭意见书时,公诉人还结合案件,深入剖析了毒品犯罪的危害,向旁听群众开展了一场深刻的法制宣传教育。

云南省高级法院当庭作出了维持原判的裁定。

“这起案件是近年来西双版纳州边境一带普遍存在的村民利用与境外贩毒分子语言相通、熟悉地理环境的优势,为外地贩毒分子运输毒品的案件,同时又有一定的特殊性,是村长带着两名村民运输毒品,这在当地影响十分恶劣。”云南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副处长殷灵告诉记者。

记者了解到,西双版纳州毗邻“金三角”,近年来已经成为重要的毒品犯罪通道,但是边境少数民族村寨的部分群众法律意识淡薄、对毒品犯罪的危害认识不深。对此,云南省、州两级检察院、法院和当地党委、政府今年在西双版纳州边境一线组织了5个毒品案件的一审、二审公开开庭审理和宣判、执行,对遏制毒品犯罪、维护边境少数民族地区的和谐稳定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组数据显示,今年1月至5月,西双版纳州检察机关共受理毒品犯罪案件405件669人,与去年同期相比,件数和人数分别下降3.57%、1.91%。经审查,向法院提起公诉171件289人,件数和人数与去年同期相比分别下降14.93%、6.77%。

“禁毒工作任重而道远,只有坚持‘铁腕打击’的高压态势和‘攻心为上’的法制宣传,才能从源头上减轻境外毒品对我国境内的渗透与危害。”云南省检察院公诉一处处长袁晓渝说。(肖凤珍 何赟 王云红 那文婷)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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