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要妥善处理好外部公共关系,网络是不可或缺的手段和渠道。”基于这样的认识,北京市怀柔区检察院于2011年12月21日开设了“怀柔检察”官方微博。
该院检察长蓝向东介绍,微博被广大网友评价为“第一实用媒介”,在新媒体日益“入侵”的今天,检察工作必须与其接轨,才能更广泛地接收到有益信息。与此同时,检察院也能利用这一媒体利器,进行最直接、最快速的检察信息传播。
为使微博内容更加丰富多彩,易于被网友接受,该院职务犯罪预防处自制廉政短片《职责》,于2012年7月19日在“怀柔检察”微博上播出,引起广大网友的兴趣,吸引了不少眼球。同时,该院还推出微直播、微案例、微视频、微话题等,全面宣传检察职能,以案析理、以话题讲法律,用这些新鲜易懂的方式拉近检民距离,把网友吸引过来。
形式上的丰富只是一方面,检察长蓝向东告诉记者,该院于2012年5月8日发布了《官方微博管理办法(试行)》。《办法》规定:该院成立微博领导小组,组长由检察长担任,副组长由政治处主任赵晓峰担任,成员为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在组宣科设办公室,专设微博管理员,各处室确定一名干警为微博信息员。同时,该院聘请从事舆情研究的专业人士担任舆情顾问。有了制度上的保障,“怀柔检察”开始在新浪、腾讯、正义网法律微博这三个浩瀚的平台上“发微”。
记者注意到,蓝向东的个人实名微博十分活跃,粉丝众多。蓝向东还将个人实名微博与该院官方微博关联,他的微博中收到案件线索、求助咨询的微博评论、私信后,他逐一回复;对于情况相对复杂的,他转交给“怀柔检察”进一步跟进。有检察长带头“发微”,在该院渐成时尚,截至目前,该院已有3位党组成员、20位检察官关联个人微博与官方微博,有效拓宽了网友的诉求渠道,扩大了影响力。(记者 曹烨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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