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8日至20日,青海西宁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辖区内所有特殊药品经营企业所经营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的购进渠道、验收复核情况、储存养护管理、销售制度、安全设施设备运行等各项制度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检查。
据悉,此次检查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经营企业16家,二类精神药品经营企业17家,监督检查覆盖率达100%。检查结果表明,各特殊药品经营企业能够根据法律法规的要求,制定了较为完善的蛋白同化制剂、肽类激素药品和二类精神药品管理制度;能够按照要求从合法正规渠道购进药品,做到了购进有票据、验收有记录、销售有凭证,去向清楚,账物相符。检查发现个别特殊药品经营企业存在相关记录不完善等问题,执法人员当场责令违规企业改正。(记者\郭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