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五”普法依法治理规划实施以来,河南省濮阳市把加强各级各部门办事机构建设和机制建设作为重要的基础性工作来抓,健全机构,规范管理,推动了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
濮阳市率先单独设立市依法治市办公室(副县级),分设综合科和业务指导科,行政编制11人。在2012年全市进行的科级干部竞争上岗中,将业务素质好、办事能力强的同志调整充实到治市办。各县(区)根据市里统一部署,相继成立了各自的专门办事机构,设立专职治县(区)办主任,市直各成员单位均设立了相应的对口科室,安排有专职办事人员。目前,市、县两级依法治理办公机构工作人员平均年龄在36岁,全部为本科以上学历。机构设置和人员的调整,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保障。
从2011年开始,濮阳市每年的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会召开时,下发依法治市工作要点及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市工作任务分解表,依据“谁执法谁普法,谁执法谁治理”的原则,对五县二区、100余个市直单位、10余个国家及省驻濮单位下达具体的责任目标。
濮阳市注重抓指导强督查,抓考核强落实,抓好县(区)、成员单位的规范化建设,积极稳妥地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向纵深层次开展。每年年初,濮阳市委、市政府将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纳入综合考核目标体系,与各县(区)、市直各单位签订目标责任书。年底,根据市委、市政府安排,对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市政府主管副市长主持召开考核工作协调会,进行部署,组成多个考核小组,分别由市人大、政协等有关领导带队,按照《濮阳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濮阳市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考核办法(试行)〉、〈濮阳市法治创建工作先进单位考核细则(试行)〉的通知》和《濮阳市法治县(区)、乡(镇、办)创建工作考核办法(试行)》、《濮阳市法治县(区)、乡(镇、办)创建工作考核标准(试行)》要求,采取听取汇报、实地察看、查阅档案等方式进行考核。对县(区)的考核除按照上述方式进行,同时考察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乡(镇、办)、学校、企业各一个。集中考核结束后,各考核组把考核结果、单位排序汇总至市依法治市办公室,最终表彰名单由市依法治市工作领导小组在整体考核的基础上统一审定,纳入全市统一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