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重庆市巫山县人民法院实施青年法官导师制度,建立资深法官导师队伍,加强和规范青年法官培养,促进了青年法官健康成长。
青年法官导师由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业务部门中层干部及资深法官担任。导师每月至少旁听1次青年法官独任审判案件,指导他们把握庭审要点、归纳争议焦点等。带领青年法官多办疑难复杂和新类型案件,指导修改裁判文书,传授调解技巧,提高调解成功率。引导青年法官深入了解民情,把握发生矛盾纠纷性质,全面理解法律,妥善处理涉诉信访和突发事件。指导青年法官及时总结审判执行经验,撰写信息宣传调研文章。
该院还试行交流指导制度,即人民法庭指导院机关青年法官、院机关导师指导人民法庭青年法官,院机关青年法官每一个培养周期应到人民法庭参加导师案件审理2次,院机关导师每一个培养周期应到人民法庭参加青年法官案件审理2次。导师对其学习、思想、工作能力等进行全面考察,作为其提任的重要依据之一。(许世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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