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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房山检察院采用“六法”工作法化解涉案矛盾

2013-06-24 14:00:23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首都政法综治网 

    近年来,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刑事案件过程中,积极运用“六法”工作法化解涉案当事人之间的矛盾,取得良好实效。

    一、关口前移法

    主动参与社会矛盾化解,采取提前介入的方式将矛盾化解关口前移至侦查环节,促使案件在进入公诉环节之前,矛盾早发现、早协商、早化解。

    二、换位思考法

    站在当事人的角度换位思考,切实考虑当事人实际困难,以切实解决被害人的生活困难为出发点,寻找问题的症结,有针对性地开展矛盾化解工作。

    三、合力化解法

    紧紧依靠地方党委及相关部门,妥善处理群体事件,由单一化解模式向多措并举拓展,因案制宜,多管齐下。

    四、暂时搁置法

    对情绪激动的当事人,暂时搁置争议,听其言、观其行,以静制动,待当事人情绪缓和后再做工作。

    五、排除干扰法

    积极争取诉讼代理人支持,正确引导当事人通过合法途径维护权益。通过真诚调解,促使矛盾纠纷得以化解。

    六、巩固成效法

    对高发性类案,以案普法,以点带面扩大影响,巩固成果。前期,通过积极协调沟通,促使双方达成和解,妥善化解矛盾纠纷。结案后,定期进行追踪回访,扩大了办案效果。

[责任编辑:王春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