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北京丰台法院调研认为五类纠纷在高考后易发、多发:
一是因聚会、聚餐引发的食品安全类纠纷。主要是高考结束后,同学之间在路边摊、大排档等餐饮场所聚会、聚餐的情况明显增多,而此期间正值盛夏和食源性疾病的高发期,易出现因食品安全引发的食物中毒、食源性疾病等民事赔偿纠纷。
二是因外出休闲引发的旅游合同类纠纷。主要是高考结束后很多考生选择外出旅游,很多旅行社在通过打折优惠等措施吸引大批考生的同时,在实践中存在降低餐饮、住宿标准,消减旅游景点,额外收取费用等不规范经营行为,造成考生易与旅行机构之间产生违约、损害赔偿等民事合同纠纷。
三是因意外受伤引发的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突出表现在部分考生在考试结束后过于自我放松,忽视了最基本的安全注意义务,出现在野外游泳期间溺水身亡,聚餐醉酒后打架、斗殴致伤、致残以及结伴出游时发生交通事故等情况,进而引发一系列人身损害赔偿类纠纷。
四是因未达到培训目的引发的教育合同类纠纷。目前,很多考生在考前报名参加一些专门性的考试培训机构,这些机构在招揽生源时大都盲目承诺其培训效果,如培训后学习成绩显著提高、高考成绩可达到xx分等。一旦高考成绩公布后,参加了上述培训机构但却未取得预期考试效果的考生,常以培训机构不具备相关资质或未达到承诺的培训效果为由诉至法院,要求其承担返还培训费等合同责任。
五是因虚假招生引发的侵权类纠纷。主要是一些无资质的民办学校、民办培训机构为招揽生源,在宣传资料中编造与国内、国外知名学府存在特殊教育合作关系、可安排到国外深造、全国知名学者亲自授课、毕业可获得国家承认的同等学历、学校保证安排就业等虚假信息,吸引考生交费就读。一旦考生就读后发现实际情况与预期落差较大时,则起诉要求对方退还学费、赔偿损失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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