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昨天(23日)发布毒品案分析报告,报告显示,2010年至今年4月,重庆市检察院五分院及辖区检察院共起诉人体藏毒案21件、34人。报告披露了利用人体藏毒方式运输毒品的三大特点。
一是藏毒人大多是在网上聊天、或经他人介绍,被利诱充当运毒工具,这类占21件当中的18件。一些幕后毒贩或贩毒团伙为保障自身安全,以高额报酬为诱惑,人体藏毒成功带回一次毒品,给予5千到1万多元不等的回报,通过网上或他人介绍招揽陌生人充当藏毒人。
二是毒贩使用“一次性”藏毒人较为常见。在21件案件里,幕后有组织操作的有18起,其中藏毒人是首次人体藏毒即被抓获的占13件。可以看出,毒贩使用“一次性”藏毒人较为常见,用假姓名、不见面,以及随时变换电话号码等方式在幕后指挥,一旦藏毒人被抓,幕后团伙随之逃脱,难以打击背后团伙。
三是有利用国外毒品来源地人员和边境地区人员实施人体藏毒的现象。(记者刘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