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禹会 知产审判“蚌埠模式”的美丽蝶变

2013-06-24 09:34:30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禹会区法院法官就知识产权行政与司法保护的衔接问题,在当地工商部门调研。

蚌埠禹会区法院高标准定位,高起点谋划,促成《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蚌埠市人民检察院、蚌埠市公安局关于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中刑事案件集中指定管辖的意见》和《蚌埠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对本市辖区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指定管辖的意见》,将蚌埠市辖区内所有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案件集中到禹会区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审理,初步构建了独具安徽特色的“三合一”审判模式。

——摘自《安徽法院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状况(2008—2012年)》(2013年4月24日)

■孕育

以获准知产案管辖权起步

2012年4月26日,安徽省蚌埠市禹会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正式挂牌成立,禹会区法院成为该省第二家获最高人民法院批准管辖知识产权案件的基层法院。

“能够获准管辖知识产权案件,除了我们自己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作出的探索和努力外,更是契合了经济发展的大局,以及省高院依法保障经济发展,完善全省知识产权审判机制,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和管辖布局的重大举措。”禹会区法院院长晏宝光说。

2008年10月,安徽省委、省政府启动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建设。几年中,作为实验区城市之一的蚌埠市,经济持续快速发展,科技创新能力不断提升,知识产权成果不断涌现。

到2011年3月17日,随着蚌埠市高新产业开发区升级为国家级开发区,全市涉及知识产权的纠纷数量呈现出快速增长的势头。

“作为一家高新企业,近年来我们在知识产权保护和纠纷处置等方面遇到的法律难题日益增多。”丰原集团在禹会区法院辖区,是亚洲最大的柠檬酸生产企业,丰原集团董事长李荣杰说起集团在生产经营中涉及的知识产权纠纷时,一脸的无奈。

安徽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09年出台了《关于为合芜蚌自主创新综合配套改革实验区建设提供司法保障的若干意见》,要求法院切实增强大局、责任和服务意识,充分发挥司法保护知识产权的主导作用,维护公平竞争,促进自主创新,为推进实验区创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基于此,地处蚌埠市工业集中区的禹会区法院,自2009年起,即把探究知识产权保护作为发挥审判职能、促进创新驱动、服务产业升级的新起点,积极争取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

与此同时,禹会区法院从提高企业预防和抵抗风险能力入手,深入企业开展广泛调研走访,详细了解企业在知识产权保护中遇到的问题,为企业提供法律保障和服务。

在审判工作中,禹会区法院结合审理的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案件,调配审判资源,有意识地强化有关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审判力量,并组织精干法官就民事、行政知识产权审判业务开展培训,丰富知识产权案件审理的人员和知识储备。

在省市两级法院的大力支持下,2011年9月,经安徽高院报请、最高人民法院批复,同意指定禹会区法院作为第一审法院,审理发生在蚌埠市辖区内除专利、植物新品种、集成电路布图设计纠纷案件和涉及驰名商标认定纠纷案件及垄断纠纷案件之外的、诉讼标的额在50万元以下的一般知识产权纠纷案件。

■破茧

以推进“三审合一”模式提升

“从挂牌之日起,我们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瞄准的就是最前沿。”晏宝光说起挂牌一年来禹会区法院在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中的探索,思路清晰。

“我们通过调研发现,由于知识产权刑事和行政案件数量远远低于知识产权民事案件,依托知识产权民事审判,实行‘三审合一’的集中审判模式,既可以充分发挥知识产权民事审判的溢出效应,又可以强化相应法官的专业性、精细化业务训练,全方位积累办案经验,提升其综合审判能力,以便更有力而准确地打击侵犯知识产权违法犯罪行为。”

于是,禹会区法院在知识产权庭挂牌运行之初,即按照涉及知识产权纠纷的刑事、行政、民商事案件归口于同一审判庭的模式,在该院内部试水“三审合一”审判,去年共审理知识产权民事案件111件,刑事案件3件,行政案件2件,116件案件的平均办案周期仅为8天,服判息诉率100%,“三审合一”机制成效凸显。

在积累了审判经验的基础上,蚌埠中院指定禹会区法院调研代拟了《关于在全市开展知识产权民事、刑事、行政“三审合一”审判方式试点的实施方案(草案)》,尝试在全市范围内建立一个大的“三审合一”模式。

此举也得到了安徽高院的高度重视和积极支持。

在去年召开的安徽省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上,时任省高院副院长张学群要求,禹会区法院要结合自身实际,抓紧推进“三审合一”试点工作。

去年10月,安徽高院副院长汪利民带队组成的专题调研组在深入禹会区法院进行专题调研后,明确要求“加快改革步伐,希望禹会区法院尽快摸索出一条具有安徽特色的知产保护新路子。”

在蚌埠中院的支持推动下,2012年下半年起,蚌埠市委政法委牵头市公、检、法三家先后四次召开联席会议。同年12月,市公、检、法会签文件,正式出台《关于知识产权审判“三审合一”改革试点工作中刑事案件集中指定管辖的意见》,蚌埠中院也出台《关于对本市辖区知识产权行政案件指定管辖的意见》,形成了在最高人民法院授权禹会区法院管辖蚌埠辖区涉及知识产权民事案件的基础上,将全市三县六区(含经济开发区、高新技术开发区)的知识产权刑事案件、行政案件也集中指定到禹会区法院管辖的“三审合一”格局。

2013年3月21日,五年一次的第三次全国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工作会议在陕西西安召开,作为安徽全省唯一一家参会的基层法院,禹会区法院知识产权庭带着“蚌埠模式”在大会上与全国同行进行了交流。

振翅 以“蚌埠模式”护航经济发展

“实行‘三审合一’审判模式是统一知识产权案件司法尺度的需要。”安徽财经大学法学院教授刘永伟说。

刘永伟说:“由于我国对知识产权采取民事、行政、刑事的全方位立体保护,权利人可以通过民事、行政和刑事诉讼途径保护其知识产权,而侵权人也可能同时承担民事、行政和刑事责任,由于不同审判庭对同一事实的认定可能存在较大差距,不利于统一司法尺度和维护司法权威。而采取‘三审合一’,将审判人员集中在特定的审判单元专门从事该类案件的审理,能有效保障执法的统一,从而形成统一、全面、立体的司法保护机制,提高司法水平,维护司法权威。”

为了更好地推进“蚌埠模式”,禹会区法院在市知识产权局、工商局、文化局等部门聘请了7名专家证人、专业陪审员,并从安徽财经大学、安徽电子技术信息学院聘请教授,组成技术咨询专家库,提升各类型案件审判的专业化程度,建立起自己的“智囊团”。

在“蚌埠模式”机制依托下,禹会区法院深入推进与公安等行政机关在知识产权刑事保护、行政保护方面的沟通协作,建立起联席会议制度,并通过开展联动联防,加强与公安、检察机关的联系与配合,实现侦查、公诉、审判相协调,加大与工商、文化、知识产权等行政执法部门的沟通与联系,促进知识产权案件的全程监控。

“在我们的工作中,对于知识产权纠纷的处理,诉讼成本的考虑也是一个重要因素。”长期与禹会区法院“打交道”的丰原集团法律部主任李兰洲说,“现在,禹会区法院有了部分知识产权案件管辖权,又实行‘三审合一’模式,不仅便于我们行使权利,而且我们也可以按照实际情况做出更有效的选择。”

“蚌埠模式”正式推行以来,受理的知识产权案件类型越来越广泛,涉及侵害商标权、著作权侵权纠纷、侵害录音录像著作权、侵犯商业秘密等诸多领域,全市首例侵犯商业秘密案、全市首例涉及知识产权保护行政案、全市首例侵犯著作权案以及在电子商务平台上侵害商标权等新型案件在禹会区法院“过堂”,同时,经联席会议“热线沟通”,有近20件涉及知识产权保护的刑事案件正在立案侦查。

“禹会区法院实行的知识产权审判方式改革‘蚌埠模式’,能够更好地满足我市自主创新实验区建设新要求,有利于增强企业自主创新活力,更好地为全市科技创新能力提升及经济持续快速发展提供更加便捷、优质、高效的司法服务。”安徽高院执法执纪监督员、蚌埠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宋家传说起“蚌埠模式”赞不绝口,“人大将持续对运行情况予以关注,相信‘蚌埠模式’一定能够打造成全市、全省乃至全国的知识产权审判亮点,成为一张承载、证实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优良司法环境的亮丽名片。”高建业 文/图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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