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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襄城:凸显诉调对接多重效应

2013-06-23 13:35: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法官到当事人家中回访当事人。

法官与调解员一起在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站整理卷宗。

    2012年下半年以来,河南省襄城县人民法院深入推进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通过与县公安局密切协作,在交警部门成立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工作站,聘请德高望重、热心公益、善于沟通的个体运输大户、在职或退休的交警和法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普通群众等担任特邀调解员,以非诉调解方式解决交通事故纠纷。

    截至目前,工作站已成功调解交通事故纠纷267起,既有倒车镜被撞坏的小事故,也有致人死亡的大事故。诉讼与非诉讼1+1,带来法院、交警、受害人、致害人、党委政府、群众六方满意,多重效应凸显。许昌市委常委、市公安局长翟化夫要求全市交警系统学习推广襄城法院的做法,许昌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韩玉芬对此也给予了高度评价。

    非诉引导引出大舞台

    “诉讼是解决交通事故纠纷的一个途径,但不是唯一途径,对某些交通事故纠纷来说,更不是最好途径。其实,通过工作站以非诉方式调解效果更好。”襄城县法院立案大厅的赵法官将《非诉引导书》递给准备起诉的李先生,并耐心细致地解释着。

    工作站将非诉调解的优势用“五个零”诠释,交通事故双方不用打官司,“零结怨”;工作站随时随地直接开展调解工作,“零障碍”;工作站调解不收费,“零收费”;只要双方同意,纠纷即可平息,“零风险”;工作站调解成功的即时清结,不受诉讼程序的约束,“零诉累”。

    法院立案法官对交通事故纠纷的当事人,首先进行非诉引导,引导到工作站去化解;如起诉人坚持立案则进行“预立案”,登记后委派工作站调解。审判庭、执行部门在办理交通事故案件中,经诉讼调解不成的,再次进行非诉引导,委派工作站进行非诉调解。

    在襄城,交警在处理交通事故现场时,进行非诉引导也是必经程序。发送《非诉引导书》,进行非诉引导,已成为法官、交警、特邀调解员的一种思维方式、工作习惯,并做到首问负责,即对交通事故当事人做好登记、跟踪、督促、反馈工作;对情况紧急或行动不便的,派车派人直接送到工作站。遇有交通事故纠纷首先选择到工作站非诉调解,已经成为大家的共识。有群众说:“交通事故都是无意引发,相互之间无仇无怨。没必要非得通过交警处理或打官司,只要双方协商一致就行了,特别是小事故,该道歉的说声对不起,互相谦让一下也就过去了。再加上现在有调解员义务调解,群众想不拥护都难。”

    非诉调解调出大和谐

    2012年10月1日中午12时许,关某与张某分别驾驶大货车在会车时发生剐蹭,张某的倒车镜损坏,二人互不相让。交警队接110报警后,通知工作站特邀调解员随交警现场调解。特邀调解员抓住货车如被扣一天损失够买好几个倒车镜这一关键,就地调解。关某当场给付张某600元,各自开车走人。工作站人员不论节假日、休息时、下班后,在交警接110指令后直接跟随出警,现场非诉引导、非诉调解,群众称之为“诉调对接110”。

    2012年9月6日5时许,纪某驾驶无牌两轮摩托车将行人张某撞死,纪某负全部责任。承办法官发现纪某的妻子患癌症,民事赔偿不愿调解。但张某的亲属要求对纪某“既罚又打”,如钱不到位还要“闹访”,甚至“以牙还牙”。承办法官邀请本县知名律师、退休干部、住所地警察各一名担任中立评估员,介绍案情,由评估员出具评估结果,并与纪某及亲朋好友面谈,晓之以利害。纪某及家人认为尽力赔偿求得从轻处罚是上策。双方最终达成赔偿10万元的协议,张某家属对纪某谅解并请求从轻处罚,纪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五年,回家照顾妻子,养家糊口。中立评估就是让法官之外的人把握案情,对案件结果以中立的身份予以评估后,用群众容易接受的方式、语言做当事人的思想疏导和调解工作,使双方当事人理性对待、权衡利弊,从而解决事故纠纷。

    今年1月11日,朱某驾驶货车将骑车人姜某撞死,朱某负主要责任。姜某的家人不要赔偿,就要朱某“血债血偿”。后经特邀调解员调解,姜某的家人同意赔偿,但数额高得离谱。特邀调解员经走访当地村民,得知姜某的家人比较信服邻村德高望重的祝某。工作站马上聘请祝某为调解员,出面调解。祝某召集姜某家人、族人、亲戚及好友等,经过入情入理地讲道理、摆事实,两天便调解成功。

    工作站在工作中注重发现在当地或三乡五里有声望、会调解的群众,聘请他们为调解员,建立“调解员库”,在全县任何地方发生交通事故,都有“熟人情、服水土”的调解员开展非诉调解。目前,调解员库有特邀调解员20人,调解员487人。

    诉调对接构建大平安

    据统计,襄城县年均发生各类交通事故2500起,其中简易交通事故占80%,经交警部门调解成功的交通事故纠纷占80%。如今简易交通事故经工作站非诉调解一部分,办案交警可腾出精力调解重大、特大交通事故纠纷。这些做法使得交警处理交通事故的压力得到缓解,办案力量得到合理调配。工作站还对交通事故的发生进行深层次调研,有效做好交通事故防范工作。

    工作站成立以来,法院交通事故受案数量明显下降,案结事了人和。2012年7月至今年5月,襄城县法院受理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127件,同比下降61%;调解、撤诉结案82件。受理交通事故刑事附带民事诉讼案32件,同比下降55%;调解撤诉结案24件,调撤率75%,比2011年7月至2012年5月的调撤率61%,上升14个百分点。即使没能调解成功,当事人也深受感动,服判息诉率达到95%。

    诉调对接工作的开展,使得该院申请强制执行交通事故案件大幅减少,执行难得到缓解。2012年7月至今年5月申请强制执行交通事故案件21件,同比减少12件。经诉调对接和解执行案件16件,执行和解率76%;启用执行联动机制执行3件。执行人员充分借助交通事故调解库人员多、分布广的优势,及时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可供执行财产,组织执行案件双方当事人沟通协商,执行工作步入良性循环。

    工作站的成立,也使得该院涉诉信访大户的帽子摘掉了,执法办案环境得到优化。在襄城县,涉交通事故案件是涉诉信访重点领域。交通事故诉调对接后,执法办案的各个环节都有非诉调解,当事人不再急躁、抵触,涉诉信访势头得到遏制。按群众的话说就是:有人用心在管,谁还到处跑着信访。据统计,2012年7月至今年5月涉交通事故信访案件为25件,同比减少3件。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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