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淄博市博山区检察院公诉科日前在该院派驻八陡检察室依法向犯罪嫌疑人李孜超等人宣读了不起诉决定书。这是该院依据业务对接办法、委托派驻检察室成功办理的第一例刑事和解案件。
在办理犯罪嫌疑人李孜超等3人涉嫌故意伤害一案时,博山区检察院公诉科了解到双方有和解意向,遂决定根据《淄博市检察机关公诉部门与派驻基层检察室工作对接办法》,委托该院派驻双方当事人住所地的八陡检察室跟进双方和解。
今年以来,淄博市检察院着眼派驻检察室职能的有效发挥,建立了侦监、公诉、监所、控申等主要业务部门与派驻基层检察室的职能衔接机制。业务部门通过在检察室设立办公区,采取辅岗、兼职等方式,处理与检察室相关的检察业务,委托检察室交接、送达有关法律或工作文书,借助远程视频接访系统进行远程讯问(询问),协助检察室开展释法说理、法律宣传、预防犯罪等。
“业务对接,使老百姓在咱们检察室就可以很方便地解决问题,不必再东奔西走。”淄川区检察院派驻寨里检察室主任韩亮说。现在,淄川区检察院各业务部门每周要有一天派员到检察室工作,每次不少于2人。
工作对接制度建立以来的两个月里,淄博市21个派驻检察室已成功协助侦监部门纠正派出所立案、侦查违法行为16件,协助监所部门开展社区矫正监督45件,协助民行部门监督纠正人民法庭违法行为12件,监督辖区行政执法单位依法履职14件,有效维护了司法公正,被群众亲切地称为“百姓身边的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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