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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不对称为涉房诈骗提供土壤

2013-06-23 09:54:22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法制日报 

    近年来,房地产业迅速发展,房价高涨,不法分子的黑手也伸向房产领域,导致房屋买卖和租赁过程中诈骗案件频发。记者在采访过程中了解到,之所以造成这种局面,房产价格的持续上涨,以及二手房交易市场信息不对称都是重要的诱因。

    从目前的情况来看,二手房交易市场中,房地产中介机构几乎垄断了整个二手房交易的市场信息,而作为消费者则缺乏有效途径获取相应房屋的产权归属、是否抵押等重要信息,这就为犯罪嫌疑人非房主冒充房主,以销售房屋为诱饵骗取财物及真房主销售已抵押的房子或者一房二卖提供了便利。

    检察官李晓娟告诉记者,近年来,北京的房产价格持续上涨,这一方面激发了购房人的买房欲望,同时也使得很多购房人对于所谓的“内部价”、“极低价”产生了强烈的追求。可是,由于价格相对比较低廉的经济适用房、单位集资房等房屋的购买资格控制严格,且保障性房屋的建设面积现在也还远远满足不了大批购房者的需求,就使得很多不符合保障房购买资格的人群,极力想通过各种关系购买到内部房、低价房,或者通过寻求私人关系,能够迅速购买到一些房源供给紧张的房屋。“正是由于购房者的这种强烈需求,刺激了很多不法分子不惜挺而走险,通过伪装身份,虚构事实,实施房屋买卖的诈骗行为,谋取巨额利益。”李晓娟说。

    越是面对这种情况,就越是需要购房人、租房人理智的思考和对待。记者了解到,根据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近年来办理的相关案件分析,凡是涉房诈骗中的被害人,大部分都有明显的贪利心理。有的明知自己不具有购买经济适用房的条件,或者明知房屋租金明显低于同地段的市价,就因为贪图一时的便宜,而一步步落入犯罪嫌疑人的圈套。此外,这些被害人自身的防范意识也还有待提高,由于贪利心里作祟,更容易轻信犯罪嫌疑人的花言巧语,在根本没有对对方提供的房屋所有权证、身份证等证件及重要信息进行核实的情况下,就迫不及待地将定金或购房款支付给了对方,等到房财两空时才意识到上当受骗。

    对于中介机构存在的乱象,李晓娟还特别提出,房地产中介公司员工有机会利用其身份和工作条件、公司资源骗取客户税款、购房款,故中介公司应当开展相应的监管机制,并对员工进行有针对性地培训。同时,相关职能部门也应当在办理业务时加强审查,严防该类犯罪行为发生。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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