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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南栾川法院利用"四个引导"促案件和谐执行

2013-06-21 12:18:29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河南长安网 

被执行人难找,执行财产难查,规避法院执行情况一直是困扰执行工作的难题。今年以来,河南省栾川县人民法院不断探索执行工作新思路,摸索出了对当事人采取“四个引导”行之有效的执行方法,使案件执行和解结案。充分利用和解执行方式,努力实现执行工作良性循环,提高了办案效率和执行结案率。

引导当事人算好诉讼成本账,增强双方和解积极性。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法官认真阅卷,通知双方当事人到庭,了解案情,引导双方互谅互让算好诉讼成本账,促使申请执行人权衡利益成本,让被执行人在减轻还款义务的前提下,与申请人达成和解协议,顺利结案。

引导当事人算好规避执行成本账,打消侥幸心理。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针对有履行能力,法院通知不到庭,长期在外不回家且采用各种方式逃避执行的当事人,执行法官坚持邀请社区执行联络员及当事人关系密切的亲朋好友等有关人士到场,与被执行人家属沟通,协助法院开展工作,促使被执行人到庭,通过谈话,使其认识到不自动履行义务,将承担不利的法律后果,让其打消以往侥幸规避执行的心理,感受到强大的执行威慑力,作出执行和解尽快履行义务的理性选择。

引导当事人算好道德感情账,化解心结促和解。针对来到法院,利益得不到实现,带着不满的申请执行人和憋着一肚子委屈充满怨恨的被执行人,执行法官从细节入手,“心贴心”与双方沟通,以热心、耐心、细心的服务,引导他们进行感情沟通,使双方消除争面子、赌气的心理,劝说双方适当让步,握手言和,积极履行和解,确保双方带着满腹委屈而来,满意而去。

引导当事人算好诚实守信账,强化诚信意识促和解。针对有执行能力而抗拒执行的被执行人,通过训诫谈话,告知失信的企业和个人,法院对不守信者,将在涉诉信用信息平台披露,建议相关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承揽工程、信贷、公司注册、登记等方面进行必要的限制,加大对失信者的信用惩戒力度。通过法官情、理、法的诚信教育,规劝失信当事人遵纪守法,让失信者感受到诚信重要性,自愿和解,履行义务。

今年以来,执行结案118起,部分执行122起,共执行回各类案件执行款980余万元,通过该措施,提高了执行效率,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责任编辑:刘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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