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平舆县检察院正式启动案件集中管理工作。由案件管理办公室对侦查监督类、公诉类案件实行统一管理,对受理的案件实行手工登记、人工监控等方法进行管理,为全面推进案件管理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该院党组高度重视案件管理工作,强力推进案件管理机构建设工作,于2012年12月11日获县编委正式批复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坚持将案管工作与检察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在制定全年目标任务时,把案件管理工作作为加强业务建设、提高管理水平的一项重要内容,列入年终目标考核。并成立由检察长任组长的领导小组,在人员、装备、办公用房配备上全力支持。
该院重视案管人员的素质培养,选派工作责任心强、政治素质高的同志从事案管工作。以开展学习型检察院建设等活动为契机,要求案管人员树立“终身学习”理念。鼓励案管人员参加教育培训,切实掌握案管工作新要求,不断提高工作水平,以此推动案件管理工作的创新发展。
案管办结合工作实际,加强宣传动员和检查督促,对检察机关各业务部门办案活动实行统一管理和动态监督,充分发挥“监督、管理、参谋、服务”的功能,并加强与公安机关、法院的沟通,为做好案件管理工作提供良好的外部环境。 (褚海霞 李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