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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阜宁县“六五”普法掠影

2013-06-20 15:09:2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江苏法制报 

    “六五”普法以来,阜宁县以实施“六五”普法规划为核心,以抓重点、创特色、争一流、树形象为基本要求,精心组织,突出重点,创新举措,提升实效,扎实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全县的“六五”普法教育取得了明显成效,基层民主法治建设普遍增强,全社会依法行政、依法经营和依法维权的意识明显提高,社会治安秩序得到进一步巩固。

    精心组织,切实形成“六五”普法工作合力

    强化组织领导。及时调整充实县法制宣传教育领导小组和办事机构,配备340多名法制宣传联络员,明确分管负责人和具体责任人,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政协监督,司法行政部门牵头,部门联动,全社会共同参与”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机制,实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横到边、竖到底、全覆盖。

    强化规划引领。2011年初,开展“六五”普法工作调研,制定出台“六五”普法规划草案。2011年9月27日,县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28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全县“六五”普法规划,县委、县政府出台“六五”普法文件,在全市率先启动“六五”普法工作。

    强化工作保障。坚持做到三个“到位“:一是任务落实到位。县委、县政府坚持将普法工作纳入年度目标任务绩效考核,与经济工作同部署、同落实。2011年,该县连续出台《关于推进社会建设、创新社会管理、加强群众工作意见》和《关于印发〈全县实施社会管理创新工程项目任务分解方案〉的通知》两个文件,将“法治阜宁”列入重点考核内容;二是督查考核到位。专门制定了《阜宁县法制宣传教育考核办法》,把工作目标任务分解到每个阶段、每个年度,落实到具体单位和责任人,并将考核结果与评先创优、晋职晋级挂钩,确保考核奖惩到位;三是经费投入到位。按照规定,县镇两级把普法经费纳入财政预算,需要单列的项目每年再追加指标。2011年,县财政投入100多万元建成白天鹅法治文化广场;2012年,县财政和相关部门累计投入36万元,为“法治文化艺术团”巡演提供了经费支持,有力地保障了全县普法工作的有序开展。

    突出重点,分类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着力提高领导干部、公务员法律素养。进一步完善党委(组)集中学法、政府常务会前学法、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及述职述廉述法考核等制度,组织全县公务员法律知识轮训和非人大领导干部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县、镇两级党委理论中心学习组每年安排不少于两次集中学法时间。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公务员法律知识周周学》和《江苏普法网》、《盐城普法网》在线法律知识考试活动,争创省、市级学法用法示范单位。

    努力打牢青少年法律基础。充分发挥课堂主渠道作用,推动法制教育内容进课堂、进教材、进考场,切实保证法制教育计划、课程、教材和师资的“四落实”。加强对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的培训,完善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的普法格局。积极开展青少年普法和法治实践活动,先后开展了“青少年法制宣传周”活动、“法治文化进校园”活动,举办青少年“双百”法制宣传专场报告会,在县法院、看守所等地建立青少年法制教育基地,积极为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提供平台。

    积极探索企业学法用法新途径。开展“诚信守法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的法律素质和依法管理能力。制定出台了《关于强化涉企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工作的意见》,明确各镇区、各涉企行政执法部门的法制宣传任务;组建县“企业法律服务顾问团”,为企业坐诊把脉。2012年,开展百名法律服务人员助百企升级活动,让企业在解决法律问题的同时接受法制宣传教育。

    扎实开展基层群众法制宣传教育。重点抓好农村村组干部和党员骨干学法用法工作,积极开展“农村法制宣传月”活动。深入推进“法律书籍送农民、法律服务到农家、法律文化进农村”工程,继续完善“农家书屋”和农村法律图书角(柜)工作,充分利用农村网络学校、农村党员现代远程教育网络等平台,发挥电子显示屏、广告灯箱、公交候车亭、警务幕墙、宣传画廊等设施宣传作用,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2012年,组织开展首批市级“学法用法模范户”评比活动,全县共有714户学法用法家庭户被评为市级“学法用法模范户”。深入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居)”创建活动,推进农村“四民主、两公开”工作,截至2012年,全县共有65个村(社区)达省级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219个村(社区)达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2013年,在全县340个村(居)组织开展“学法读书会”活动,把平时自学与集中学习相结合,广泛开展法治读书竞赛、法治大讲堂、法治演讲大赛、法治文艺演出、法治书画展等普法活动,促进学法用法常态化,推动学习型村居、法治村居建设。

    创新载体,切实增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坚持打造亮点,高标准创新法制宣传载体。2011年,依托南城区白天鹅公园,投资100多万元建成高品位的白天鹅法治文化广场和法制宣传广场,让广大市民在休闲、健身的同时,潜移默化地接受法律的熏陶。时任省人大常委会内司委主任赵顺盘给予很高的评价,2012年4月获“省级法治文化示范点”称号。两年多来,白天鹅法治文化广场先后接待30多批次的省内外参观学习和指导,成为当地普法品牌。加大法治文化“321”工程建设力度。2012年上半年,益林镇建成占地180亩的法治文化公园,截至目前,已有镇级主题广场、公园、长廊、街区16个、宣传栏32个,村级主题广场、公园、长廊、街区14个,宣传栏325个。建立镇区普法联系点制度,先后在益林镇、东沟镇北堆村、陈集中学、县供电公司、水务局、地税局等建立了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联系点,积极推进“六五”普法目标任务全面落实。

    坚持寓教于乐,深化法制宣传教育效果。2011年底,采取“企业管理、市场运作、政府购买、群众受惠”的模式,注册成立“阜宁县法治文化艺术团”,创作排练小品、淮戏、曲艺、歌舞等形式的法制文艺作品,在全县乡村、社区、机关、单位、校园、企业进行巡回演出,让群众在娱乐中接受鲜活的法律知识教育。2012年县内外巡演98场,取得良好的法制宣传效果和社会效果,得到省市两级充分肯定。

    坚持形式多样,法治文化创作得到有效突破。专门成立法治文化研发中心,联合县散文家协会、老年书画协会等文化团体,创作小说、淮剧、摄影、书画等法治文化作品。累计创作《一杆大秤》等淮剧、情景剧12部,其中县供电公司创作的《钓鱼》、司法局创作的《约会》在盐城市“金叶杯”普法好作品评选中分获二、三等奖。

    坚持沟通协作,协调开展法制宣传活动。继续做好“民生直通车”进镇区、广场活动,组织执法部门负责人走进“政风热线”,开展“国际禁毒日”“三八妇女节”“消费者权益保护日”“世界环境日”等涉法宣传活动。2011年,在《阜宁日报》开辟法治专版、“应青说法”专栏;2012年,在阜宁电视台《大家说法》、《警方时空》栏目的基础上,开通《道德观察》和《法治世界》栏目,积极营造全社会开展法制宣传的浓烈氛围。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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