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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新反走私机制 为平安广东建设保驾护航

2013-06-20 10:51:38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南方日报 

黄埔打击毒品现场会。

全省海防与打击走私工作会议。

肇庆冻品填埋现场。

广东要依靠什么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

回顾广东改革开放以来走过的道路,我们不难发现,“改革是广东的根,创新是广东的魂”,这正是对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多年来领先全国的最佳注解。创新社会管理已成为我国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命题。

党的十八大明确提出要“在改善民生和创新社会管理中加强社会建设”,明确要求“要围绕构建中国特色社会管理体系,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为此,继续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应当是广东应对挑战,实现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加快发展、率先发展的不二选择。

结合形势发展和工作实践,将海防与反走私工作主动纳入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成为大势所趋。十八大以来,全省海防与反走私系统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工作大局,为实现“三个定位、两个率先”的总目标,不断深化反走私综合治理,切实加强打防结合、标本兼治,全省海防和反走私形势持续稳定,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和“平安广东”建设保驾护航。

2012年,以开展“三打两建”和“国门之盾”专项行动为契机,全省组织开展了一系列专项打击整治行动,共查获各类走私案件12129宗,案值177亿元,同比分别上升38.9%和71.9%,其中千万元以上案件67宗,亿元以上案件19宗。

今年1-4月,全省共查获各类走私案件3938宗,案值24.36亿元,其中千万元以上案件22宗,案值6.87亿元,亿元以上案件3宗,案值11.54亿元,有效遏制大规模走私活动的反弹和回潮,为维护良好市场环境,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作出积极贡献。

广东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实施“依法缉私、科技缉私”两大战略。

依法缉私立法先行。2010年5月1日,《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颁布实施。目前,《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按立法计划年底出台,为解决反走私工作中法律依据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提供法律保障。

科技缉私全面铺展。已在全省沿海重点地区以及出省主要通道建设反走私电子视频监控系统;惠州、湛江市反走私指挥中心已建成运行,广州、珠海和佛山市正抓紧建设,省级指挥中心今年下半年建成运行。积极推动各地、各部门和驻粤部队资源信息互联互通、资源共享,加快建立立体化的打击走私综合治理防控体系。

反走私责任制落实到位。进一步深化基层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率先将反走私综合治理纳入社会治安和平安广东检查考评,对地方政府和有关部门开展反走私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坚决实行“一票否决”。

区域合作深化推进。在全国打私办指导下,完善、深化“9+2”、“4+2”以及省内区域反走私合作。进一步探索和深化粤港澳反走私合作,就打击“水客”走私、成品油走私等问题建立高层会晤和紧密合作机制,其中“水客”走私已列入今年粤港澳联席会议议题。

联合缉私成效显著。积极协调海关、公安(边防)、工商等部门,始终把打团伙、破大案作为反走私工作重中之重来抓,先后破获了“6120”、“12·09”、“8·14”、“12510D”等一系列走私大案要案。狠狠打击了走私分子的嚣张气焰,对走私分子形成有力震慑。

广东走私案件占全国半数以上

建综合治理长效机制有效遏制大案要案

广东濒临南海,毗邻港澳,东临台湾海峡,西连北部湾,大陆海岸线长达4114公里,海域面积42万平方公里,沿海岛屿759个,港湾570多处,历来是全国反走私的主战场和前沿阵地。

从上世纪八十年代走私电子表、尼龙布、尼龙伞到九十年代走私成品油、汽车、生产性原材料,发展到今天走私冷冻品、洋垃圾、汽车切割件和生产原料等等。广东外向型经济突出,进出口规模占全国的“半壁江山”,客观上为走私分子不法活动提供了更多的可能。

从近年来查获走私案件情况来看,广东历年查获的走私案件数量占全国半数以上,案值占全国40%左右,反走私任务十分艰巨。在党中央、国务院的正确领导下,省委、省政府历来高度重视反走私工作,时任省委书记汪洋多次作出重要批示和指示,亲自关心和过问反走私工作。全省上下始终与党中央、国务院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国家“打防结合、综合治理、突出重点、坚持不懈”的反走私工作方针,深入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

省委副书记、省长朱小丹亲自担任省海防与打击走私委员会主任,将反走私工作纳入省委、省政府重要工作议程,切实加大领导力度。在今年2月的全省海防与打击走私工作会议上,朱小丹强调了“五个强化”工作要求,即强化组织领导,切实把海防与反走私工作摆上更加突出位置;强化军警民联防,深入推进海防与反走私综合治理;强化基础建设,夯实海防与反走私工作基础;强化富民政策,筑牢海防与反走私工作的经济社会基础;强化法制建设,提高海防与反走私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水平。

俗话说,“欲木之长者,必固其根本;欲流之远者,必浚其泉源。”

面对复杂多变的国内外经济环境和日益严峻的反走私形势,我省积极适应新变化,努力建立健全反走私综合治理长效机制;对重大复杂问题和突发事件等,及时向全国打私办和国家有关部委请示汇报,得到支持和指导,诸多领域在全国做出表率。

例如从2005年开始,我省即不断建立健全泛珠三角“9+2”、“4+2”区域反走私合作机制,强化反走私区域合作,构建了以珠江口为中心的东西两岸及粤东、粤西4个省内区域反走私合作平台,并常态化组织各职能部门开展打私专项斗争和联合行动,维护了区域反走私形势稳定。

2007年,我省率先将反走私综合治理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检查考评,实行“一票否决”,为全国创造了经验。

2010年,率先出台了全国第一部以反走私综合治理为规范内容的省级政府规章——《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工作规定》,为各执法部门开展反走私综合治理提供了法律支持,并先后就粤港澳直通车走私柴油、假冒或利用粤港澳流动渔船走私“红油”、非设关地偷运走私等问题出台了相关管理规范。目前,地方性法规《广东省反走私综合治理条例》已通过省政府常务会议,按立法计划年底出台,为解决反走私工作中法律依据不足、执法力度不够等问题提供法律保障。

近年来,我省更是坚持部门联动,努力形成打击合力。省海防打私办切实加大组织协调力度,海关、公安(边防)、工商、经济和信息化委等有关部门各尽其责,密切配合,努力形成海上严防、岸边严守、市场严查的打击走私整体合力。

2003年以来,全省共查获千万元以上案件499宗,案值151.35亿元;亿元以上案件97宗,案值353.12亿元。先后破获了“6120”、“12·09”、“8·14”、“12510D”等一系列走私大案要案,狠狠打击了走私分子的嚣张气焰,对走私分子形成了有力震慑。

[责任编辑:李家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