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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事故频发 呼唤强制责任保险

2013-06-20 10:22: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公安报 

作者:田方

山东省济宁市市民陶明吃早餐越来越“认”永源这个牌子。“这个公司上了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保险公司敢给它保,说明食品质量有保证。退一步讲,就算吃出问题,我们消费者也不怕得不到赔偿。”陶明对记者说。(6月17日《大众日报》)

从三鹿的三聚氰胺,到双汇的瘦肉精,再到修正的毒胶囊,食品安全问题俨然成为国人心头一块驱不散也挥不去的沉重阴影。在解决这一问题的道路上,除了政府的监管、法律的制裁外,商业化的风险管理手段必不可少。济宁永源是一家专门从事早餐制作配送的餐饮企业,自从购买了食品安全责任险后,每天有10多万人食用永源提供的早餐。

在国外,食品安全责任险的投保率超过50%,而我国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投保率不足10%,还主要集中在出口产品上。这意味着,普及食品安全责任险还有很长的路要走。在美国、日本、德国、瑞士等国家和地区,食品安全责任险是强制险,是通过立法来强制推广的责任保险,即从事特定活动而可能承担损害赔偿责任的主体必须依据法律规定购买相应的责任保险。 而在我国国内,只有交强险等少数强制性保险。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仅是一种有效转嫁风险的手段,还能够较好地平衡各方利益。首先,对食企而言,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巨额的赔偿不但会影响到生产经营,甚至可能使企业破产倒闭;对金融保险业而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既丰富了保险市场,也使金融保险业找到新的业务增长点;对政府而言,食品安全责任保险不仅能够减轻政府的财政负担,也可以更高效地处理食品安全责任事故。

食品安全责任保险的作用如此显著,还有什么理由不强制推行?

[责任编辑:季上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