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19日通报,2010至2012年,全省法院共审结毒品犯罪案件3386件6116人,毒品犯罪案件呈现数量逐年增多、增幅下降、总体趋于平稳的趋势。
据介绍,在刑罚适用方面,山东省法院始终坚持依法从严惩处的方针,对毒品犯罪累犯、职业惯犯、再犯等具有严重人身危险性的犯罪分子予以从严惩处。
在判处刑罚的同时,山东省法院更加注意依法采取强制性财产惩罚措施,加大罚金、没收财产等附加刑的适用力度。2010至2012年,共对3874名毒品犯罪被告人并处罚金、没收财产,占3年来全省毒品犯罪判处罪犯人数的63.34%,同时通过加大执行力度,剥夺其因毒品犯罪而生成的非法收益,限制其在毒资方面的再犯可能,使附加刑的功能和作用得到充分体现。(记者余东明 孟伟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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