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辽宁省辽中县法院诉讼为民利民侧记

2013-06-20 08:56:14 http://www.chinapeace.org.cn/ 来源:人民法院报 

    辽中县是辽宁省沈阳市一个有52.6万汉、满、蒙、朝鲜和锡伯族人口的农业大县。近几年,随着打造沈阳近海经济区,上百家央企和世界500强企业在这里投资建厂上项目的同时,幅员辽阔的农村却还有年收入仅万元的边缘农户。这里民风纯朴,同时也彪悍,伴随着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矛盾纠纷多发。辽中县人民法院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强化服务意识,落实司法为民举措,努力把群众工作做到家,让他们感受到司法的温暖。目前,辽中法院审结的案件服判息诉率达96.3%,连续两年被评为全省无积案、无错案、无违纪、无上访“四无”标准法院,还获得辽宁省人民满意政法单位、沈阳市优秀人民法院称号。

    改变作风

    让群众感到司法温暖

    “大娘,您好!请坐。这里是法院立案大厅,您有什么事可以跟我讲,我会尽力帮您解决。”听着这些暖心话,一位从农村来的老人打消了顾虑,咨询了亲属没打借条借钱不还能否起诉的问题。立案大厅的导诉法官给了她满意的答复。这一幕是辽中法院立案“文明窗口”建设的一个剪影。

    转变司法作风应该从哪里入手?辽中法院认为要从老百姓开始接触法院的地方做起,把加强立案窗口建设作为转变司法作风的着力点。

    在辽中法院,立案大厅是投入最大、装修最“奢华”的办公场所。这里从诉讼引导、立案审查、查询咨询、材料收转到诉前调解、信访接待,实行一站式服务。90%的案件能当场立案,一起案件立案手续一般不超过20分钟。对离婚、抚养、赡养、借贷及农民工讨要工资的案件,如事实清楚、争议不大、当事人写诉状有困难,可以口头立案,工作人员制作书面诉状后由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可生效。立案大厅还设有空调、长椅、饮水机和报刊,将诉讼指南、诉讼风险、收费标准等张贴上墙,便于当事人了解。

    辽中法院改革合议庭规则,建立5人合议庭:3名法官,两名陪审员,只要不违反法律规定,陪审员都可以参与案件审理,加大审判公开。改革执行方式,邀请当事人参与案件执行全过程,案件执行每一步都告知当事人,有助于案件执行和解。2012年,辽中法院执行和解率55.1%,位居全市基层法院之首。

    辽中法院院长马巍告诉记者:“改变作风就是要在思想上尊重群众,感情上贴近群众,工作上依靠群众,真正做到一切工作都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

    社会联动

    调动多方力量化解纠纷

    一个好汉三个帮,一个篱笆三个桩。针对当前社会转型期矛盾纠纷多、解决难度大的特点,辽中法院紧紧依靠党委领导,加强与行政机关及社会各方力量的联动,形成化解涉诉纠纷的整体合力,调纠纷、解难题、惠民生,实现最佳司法效果。

    今年1月,张女士的爱人在一起交通事故中造成大腿骨骨折,张女士在一周内就为爱人拿到了6万元赔偿款。她特别高兴,专程到法院送来一面锦旗,上书“办案神速,为民解忧”。早在2011年,辽中法院就针对交通事故赔偿纠纷大幅增长的现状在县交警大队挂牌设立全省第一家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与公安局、保险公司建立三方联动调解机制,形成“多方联动,一站服务”解决纠纷模式。只要发生交通事故,法院立即启动诉前保全并通知保险公司,有效解决了交通事故处理周期长、调解难、理赔烦的难题。2012年,辽中法院诉前调解交通肇事纠纷966件。

    在县交警大队设立交通事故调解工作室,是辽中法院开展社会联动的一个缩影。今年3月,辽中县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与辽中法院联合发文,实施《开展诉讼对接工作实施办法》,县公安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卫生局、教育局、交通局、国土资源局、住房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等政府职能部门和县总工会、妇联,对婚姻家庭和继承纠纷、亲属间财产纠纷、房屋买卖纠纷、宅基地和相邻关系纠纷、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承包合同纠纷、医疗损害纠纷、劳动争议纠纷等13类案件都可以先行调解,调解结果法院给予司法确认,让人民群众感受到司法便利。大联动调动了社会各职能部门、各行业做调解工作的热情,老百姓减轻了诉讼成本,法院减轻了负担。

    辽中法院还建立了特邀调解员制度,从信访局、司法局、专家学者、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中聘请40名法院特邀调解员,发挥他们的社会影响力和专业知识长处,参与复杂案件调解。去年,特邀调解员协助法院调解民事纠纷476件。

[责任编辑:闫天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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