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密云县人民法院诉讼效率问题,在案件审理中建立增速提效机制,通过“加减乘除”法,提高审判效率,促进高效司法。今年1-4月,密云县人民法院一审简易程序适用率为97.37%,法定审限内结案率为99.82%。
一、庭前准备作“加”法
承办法官在送达法律文书前仔细查阅卷宗,根据案件不同情况作出相应处理,做到对案件基本情况、双方争议焦点以及所涉法律问题心中有数。对当事人人数众多、法律关系复杂、证据繁多的疑难复杂案件安排庭前证据交换,加强庭审的针对性,减少开庭次数,提高诉讼效率。通过加强庭前准备工作,今年1-4月,密云县人民法院80.69%的案件实现了当庭裁判。
二、速裁对接作“减”法
针对小额诉讼程序审级少、审限短、诉讼便利但处理不当容易引发涉诉信访的特点,密云县人民法院将小额诉讼程序与已有的商事速裁和调解机制有机衔接起来,在小额商事案件和派出法庭案件中探索小额诉讼审理模式,通过树立“速裁兼顾调解”的理念,简案快审、灵活调解,将一部分案件“减”在普通程序之外,力争实现速裁案件当庭调解、即时履行。今年1-4月,速裁案件的调撤率达82.42%,比全院平均调撤率高出7.34个百分点。
三、立案前调解作“乘”法
各派出法庭和立案一庭在继续原有做法的基础上,借助多元力量,发挥“乘法”效应。建立调解员入驻法庭和立案庭的长效机制,适度吸纳行政调解、行业调解、仲裁调解等领域的人员入驻法院联合开展工作。依托网格化社会服务管理平台,并借助巡回审判、联席会议等各类载体,借助格员力量进行立案前调解,扩大立案前调解成效。
四、目标任务作“除”法
为体现目标管理的针对性,改变以往主要依靠审判管理部门对效率指标进行通报考核的做法,由各业务庭探索建立部门内部的动态分析和考核机制,建立个人台帐,将审判指标特别是短板指标的任务目标细化到月度、季度和年度,并根据台账记载情况进行审限预警、案件催办督办,保障办案进度,提高审判效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