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平谷法院刑庭公开审理了被告人李某涉嫌犯盗窃罪一案,因该案涉及非法证据排除,故邀请区检察院公诉一处、二处、未成年人检察处、专职检委及市检察院部分领导旁听了案件审理。
在送达起诉书阶段,被告人李某提出在侦查阶段受到刑讯逼供,做了不真实的供述,其辩护人也要求公诉机关对取证合法性进行说明。针对此情况,合议庭依法召开庭前会议,听取了控辩双方的意见,并对取证合法性做了初步审查。
庭审过程中,因审讯监控录像的部分缺失,公诉人决定不再出示被告人李某在侦查阶段的部分供述,并通过播放其余监控录像,补充证人证言及看守所健康检查记录的方式对取证合法性进行了补充说明,被告人及其辩护人也未再提出排除非法证据,整个庭审过程流畅、顺利结束。
庭审后,市检察院领导表示,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作为新刑诉法设定的特别程序,在程序的设置、进行和审判人员的把握方面都是新的挑战,此次庭审审判人员思路清晰、目的明确、指挥庭审得当,可以作为日后审理该类案件的样板,值得借鉴和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