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从山西省公安厅交管局了解到,省纪委将集中两个月的时间,通过明察暗访等方式对全省公、检、法、司、安、交警、监狱管理局所有公务车辆进行专项检查,有效遏制乱鸣警报、乱闯红灯等违法行为,确保警用车辆能够依法、高效执行各类紧急公务。
此次专项检查重点为全省警用车辆在执行公务时违规使用警灯、警报器材,驾驶公务车辆闯红灯等交通违法行为,违规在酒店、餐饮、旅游、娱乐场所乱停乱放公务车辆,公车私用等问题,以及违反《关于对联组成员单位公务用车专项检查的通知》中七项规定要求的问题。
各级公安交管部门将充分发挥主管能动性,建立、完善警用车辆管理制度和措施,有效管理所属的警用车辆。建立警车档案管理制度,对本单位所属警车逐车建档,登记警车的车型、牌号以及使用时间、机动车登记证书、年审、保险等信息资料,实行一车一档;建立警车使用报备制度,按照“谁使用,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制定警车使用审批报备制度;建立警车管理监督制度,向社会公开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对警车违规问题的投诉,及时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改正存在的问题和错误;建立考察成果运用制度,将警车使用管理情况纳入各单位的全年目标绩效考评,对年度警车使用无事故,规范行车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对违反警车管理使用规定的,视情给予相应处罚。(通讯员 付 强)